2010-11-05 14:46:00 作者:尚军 来源:新华网
欧盟委员会建议造核废料永久深埋设施
新华网布鲁塞尔11月4日电 (记者 尚军)欧盟委员会日前出台立法建议,要求欧盟成员国建造永久性地下深埋设施妥善处理核废料,并禁止向欧盟以外的国家出口核垃圾。
根据欧盟委员会3日出台的立法建议,为了加强对欧盟境内核废料的安全管理,成员国应在新立法生效后的4年内提交本国处理核废料的具体方案,包括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建造、管理地下深埋设施,以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考虑到一些欧盟成员国国土面积较小,恐难找到合适的深埋地点,立法建议允许成员国相互之间共用深埋设施,但禁止把核废料出口到欧盟以外的国家。建议还指出,新立法应适用于核电站使用过的核燃料、放射性废料以及医用和科研用核废料。
核能利用在欧盟内部一直受到争议。为满足本国能源需求,以法国为代表的部分成员国主张大力发展核电,而以奥地利为代表的部分成员国拒绝发展核能,它们的一个重要担忧就是核废料处理难题。
目前,欧盟境内共有约140座核电站,分布在14个成员国,每年产生的核废料约为7000立方米。此外,意大利和波兰也已计划建造核电站。核电约占欧盟电力供应总量的三分之一。
但是,迄今只有法国、瑞典和芬兰这3个欧盟国家有建造永久性核废料处理设施的计划,目前大部分核废料均存放在临时性设施中。为了减少境内处理的风险,一些欧盟国家还把部分核废料出口到远离自己的非欧盟国家做深埋处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