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06:39:00 作者:赵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卢布尔雅那2月24日电 (记者赵毅)斯洛文尼亚政府24日发表新闻公报,宣布将效仿其他欧盟成员国,向在斯生活和工作并具有高技能的外国人发放可作为长期居留证明的“蓝卡”。
根据政府会议批准的《外国人条例》草案,本着一站式服务原则,“蓝卡”申请人只需向一家行政主管单位提交申请即可,后者将按照统一程序对其居住和工作申请进行审批。
按照该草案,来自外国的运动员、教练员、特派新闻记者、商务代表、留学生,以及斯洛文尼亚公民的家庭成员等,申请斯洛文尼亚长期居留许可的程序将得到相应的简化。
此外,该草案还就在斯洛文尼亚申请从事文化、科学和经济等项工作的外国人办理临时居住许可的问题,以及保障外国人在斯合法权益的问题做出新的规定。
按照法律程序,斯洛文尼亚政府已将《外国人条例》草案提交国民议会审议。
欧盟借鉴美国有关外国人在美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证(俗称“绿卡”)制度,于2009年9月通过旨在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蓝卡”计划。欧盟成员国为外国人颁发的“蓝卡”有效期从1年到4年不等且可续签。斯洛文尼亚于2004年5月正式加入欧盟。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