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5 08:14:00
来源:半岛网帕慕克简介
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
帕慕克1952年6月7日出生于伊斯坦布尔,在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1974年开始其写作生涯。1979年写成第一部作品 《塞夫得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并在1982年出版。1997年的《新人生》成为了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2002年出版的《雪》以思想深度著称,是其本人最钟爱的作品。
2006年10月12日奥尔罕帕慕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2008年5月21日,帕慕克开始了其在中国的十日行程。他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红》、《白色城堡》、《伊斯坦布尔》、《雪》等作品均已翻译成中文出版。
经历了6年的漫长讼战,土耳其大作家、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正式被判有罪。伊斯坦布尔西什里区民事法院在3月25日对帕慕克做出有罪判决,裁定他必须为自己关于亚美尼亚人和库尔德人在土耳其遭到屠杀的言论,向六名原告每人赔付1000土耳其新里拉(约合人民币4217元),合共6000新里拉。
此案关乎言论自由、历史陈案、政治现实,以至国家与作家的关系、爱国与叛国的定义,故而一直受到土耳其国内舆论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加上其间几度风云变幻,甚至牵涉到行刺计划等一系列耸人听闻的大事件,所以既使人恐惧,也令人费解。
祸从口出被诉侮辱国格
2005年2月,帕慕克接受瑞士周刊《杂志》采访时说:“3万库尔德人和100万亚美尼亚人在土耳其被杀害,可除我之外,无人胆敢谈论此事。”土耳其右翼舆论立刻哗然于上述言论。但帕慕克的英译者毛琳弗雷利认为,帕慕克说这些话是“出于良心”,而与政治无关。“如果很重要,他就会说。他视之为自己无法逃避的责任。”“一百万”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杀害的亚美尼亚人。亚美尼亚等国指认,此乃20世纪的第一场种族屠杀。土耳其历届政府均激烈否认种族屠杀的指控,声称亚美尼亚人系死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崩溃时的内战,且死亡数字被夸大了。“三万”则源于1984年以来,土耳其军队对库尔德分离主义游击队展开的不道德战争。
4个月后,土耳其颁布新刑法,其中的301条款设立“侮辱土耳其国格”罪,如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获刑三年。五位反恐官兵的烈属遂在律师凯末尔克林西兹带领下,援引该条款,集体将帕慕克告上法庭。
联名声援八位世界级作家公开支持
欧盟立刻对此做出强烈反应,负责土耳其入盟申请的欧洲扩大专员奥利瑞恩因此受到欧洲议会不断加大的压力,一位议员称起诉事件“极度遗憾”,另一位则称“无法接受”。包括四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内的八位世界级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若泽萨拉马戈、君特格拉斯、翁贝托艾柯、卡洛斯富恩特斯、胡安戈伊蒂索洛、约翰厄普代克和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亦联署声明,声援帕慕克。
受审前,帕慕克刊文于《纽约客》,“看到对我的审判被过分放大,多少有些令人困窘。”帕慕克写道,“我也知道,我在伊斯坦布尔求教过的大多数朋友,都曾遭遇过更严苛的审问,并因庭审和判刑荒废多年,仅仅因为一本书,仅仅因为他们所写的某篇东西……我明白了,为什么朋友们微笑着说,我总算成了"一个真正的土耳其作家"。”
众原告随即转往伊斯坦布尔西什里区第三初审民事法院上诉,向帕慕克索赔3.6万新里拉。
2006年10月,帕慕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民族主义者的怒火被再次点燃。原告律师克林西兹公开宣称:“作为一个土耳其公民,我感到羞耻。我不相信颁发此奖给他是因为其作品或其文学身份。之所以给他这个奖,是因为他贬低我们国家的价值,因为他承认了(对亚美尼亚人)大屠杀。”
雇请保镖警方破获行刺计划
2005年12月16日,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出庭受审,欧洲议会议员和欧洲扩大专员瑞恩到场旁听。因他出言在先,新刑法颁布在后,需司法部具函,但法官未见公文,随即中止审判。司法部则拒绝出具“以新法办旧罪”的追诉公函,此案遂以技术原因被撤销。大群极端分子拥塞在法庭外,呼号不止,诅咒辱骂帕慕克,称他为“卖国贼”。
2007年1月,西什里区法院判定原告不能代表全民,且任何人不能仅仅因为是“土耳其国民的一员”,而声称“个人权利受到侵犯”并要求赔偿,因此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而上诉。
2007年7月,埃及作家塞马尔加亚尼透露,帕慕克已雇请保镖。他说:“因为我对原教旨主义者的恐惧,我不得不与保镖一起旅行。时刻与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不值过的生活。”
帕慕克的恐惧不是没有理由的。2008年1月下旬,土耳其各大报章均在头版报道,警方破袭极右黑帮“Ergenekon行动”,捕十三人,并起获针对帕慕克的行刺计划。
被判有罪帕慕克已决定上诉
2011年3月25日,帕慕克最终被判败诉,须向爱国感情受到伤害的原告支付赔款。帕慕克已决定上诉。
由于此案为民事诉讼,他将不会为此坐牢。但鉴于法院认定,其言论伤害了六名原告的爱国感情,必将从此立下判例,今后在土耳其,任何人批评国家,都有可能受到任何他人以私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起的控告。
一向主张土耳其与亚美尼亚两国人民和解的巴斯肯奥兰教授在评论此案时,援引了民间故事里的鸭子哈伊里在土耳其老百姓中,他广为人知。哈伊里有个外号“鸭子”,可他非常讨厌人家这样叫他。有天在咖啡店,坐在哈伊里不远处的某男看着窗外说:“我看今天是个阴天。”哈伊里就跳起来,对某男破口大骂,拳脚相加。朋友不解,问他为啥揍人家。哈伊里说:“天阴就会下雨,下雨就会积水,积水就会成塘,成了塘,鸭子就会来玩水。丫说我是鸭子!”奥兰教授认为,帕慕克就是故事里的“某男”,因为莫须有的罪名,无端受到了惩罚。
土耳其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TESEV)主席詹帕凯尔指出,土耳其应以此案为耻。“人民有权自由表达其观点。”他说,“只要这种表达没有在某种程度上煽动起社会上的仇恨和暴力,就不能入罪。帕慕克不过是身为作家,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我看来,法院这个判决完完全全是个错判。”
3月28日,帕慕克的律师哈卢克伊纳内策公开表示:“这一判决可能会对土耳其的言论自由构成巨大威胁。在(正常的)法律制度下,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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