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4 10:24:00
顾时宏 来源: 中新网中新社雅加达5月14日电 (记者 顾时宏)印尼国企部长和交通部长日前均表示,鸽航公司向中国西飞集团购买新舟飞机的手续符合法定程序,并未触犯国家法律。
据此间《国际日报》14日报道,上述官员还指出,中国新舟飞机的质量和安全飞行程度,也比印尼惯用的美荷合制的富克飞机(Fok-er),或者印尼航天公司所制造的CN235飞机都更好。
印尼国营企业部长穆斯塔法在雅加达对媒体说,鸽航公司购买中国新舟飞机始自2002年,共经过了6个阶段。其中2架新舟已在2009年开始服役,所有购买及投入航班服务已按照预定的法律程序。
所谓6个阶段,首先是提出采购计划;接着是酝酿成熟;第三是中方先供应2架新舟,并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给予利用。
穆斯塔法部长说,第四个阶段是评估价格,并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修改购买合同。第五个阶段是在2008年至2010年再次谈判,为印尼方争取更大利益;最后的阶段才是正式购买。
印尼交通部长农贝里在同样的场合也表示,政府决定购买新舟飞机已经过各种验证,包括把新舟与同样等级的飞机加以比较,结果证明无论在质量方面或者是在价格方面,新舟都要比富克飞机或 CN235飞机更为优越。由于新舟在性能方面如其飞行能力、飞行里程等各项质量方面都较优越,政府为新舟颁发了证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