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20:18:00 我要评论
国际问题观察员 傅铸 来源: 北青网媒体报道,日本政府准备斥资750亿日元(约60亿元人民币)在冲之鸟礁修建码头和附属道路等设施。日本此举,意在改变“冲之鸟礁”的属性,把它变成“冲之鸟岛”,从而进一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依国际法,日本的上述举动注定是徒劳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仅可拥有领海和毗连区,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冲之鸟礁是太平洋上远离日本本土的孤立岩礁,距东京1740公里,自然状态下高潮时露出水面不足10平方米,仅有双人床大小,随时有消失水下的危险,显然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因而属于无资格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岩礁。日本不惜血本,加固该礁,并通过修建各种设施试图变“礁”为“岛”,实际是把冲之鸟礁改造为一个人工岛。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规定,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不具有岛屿的法律地位,更不能据此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因此,冲之鸟礁周围海域及其底土,除一小部分属于日本领海外,从来都是公海的一部分,其底土则属于国际海底区域。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本应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维护公海和属于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但日本罔顾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多年来小动作不断,通过投入巨资建造设施等手段,企图为其冲之鸟礁非法主张正名,意在攫取海洋资源和海洋战略地位,属于典型的损公肥私。日本还于2008年11月向依据《公约》成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与冲之鸟礁相关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企图借委员会之手为其非法主张披上“合法外衣”。此次修建码头等设施的报道如属实,恐怕也是其加紧实施上述图谋的一个新步骤。冲之鸟礁问题不涉及中日主权和海域划界争端,不是中日双边之争,而是日本的私欲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均有义务维护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对日本依冲之鸟礁的非法主张,作为近邻的中韩两国明确表示反对。2008年,中韩两国分别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照会,要求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不对日本划界案涉冲之鸟礁部分采取行动。许多国家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等国际场合对日本依冲之鸟礁非法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做法表达关切和质疑。2010年,近百名中外学者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大陆架和‘区域’制度的科学和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对日本主张的非法性予以揭露和批判。许多学者指出,日本的做法是过分的,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目的。
日本应该认识到,其在冲之鸟礁问题上的做法明显违反国际法,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必然会遭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越来越多国家的抵制和反对。日本在冲之鸟礁投入再多,也难逃竹篮打水的结局。
-文/国际问题观察员 傅铸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