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5 09:12:00 我要评论
康新文 来源: 新华网突尼斯一审法庭4日再次对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进行缺席审判,以非法拥有和吸食毒品罪、非法拥有武器罪和私藏文物罪三项罪名判处本·阿里15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对其处以10.8万第钠尔(1美元约合1.35第钠尔)罚款。
突尼斯一审法庭在宣判公报中说,本·阿里因非法拥有和吸食毒品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因非法拥有武器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因私藏文物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5年零6个月监禁。公报同时指出,这次在迦太基总统府查获的文物将上交突尼斯国家文物学院收藏,查获的毒品将全部销毁。
据记者了解,突尼斯前总统自1月14日被推翻后,相关的独立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全面清算,目前已开列出118项针对本·阿里的案件。在6月20日进行的第一个案件的审理中,本·阿里及其夫人分别被缺席判处35年监禁和9100万第钠尔罚款。今天审理的是第二个案件。就是说,目前还有116项针对本·阿里的案件尚未审理。
今天的案件开始审理时,本·阿里的辩护律师再次以“当事人没有到庭”为由要求推迟审判。在遭到法庭拒绝后,所有的辩护律师集体退出审判庭。(记者康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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