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00:17: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新网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朝13日在金刚山旅游区举行会议,商讨区内韩方资产处理相关的问题。据悉,朝方在会上称,若韩方到29日不与回应,朝方将会单独处理资产。
报道称,这被解释为,朝方要求韩方拟定资产处理方案,在29日前到金刚山讨论,或者向朝方通报有关内容。
韩朝当天在金刚山酒店就朝方提出的“资产处理方案”进行磋商,但会议只局限于互相确认对方的现有立场,而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如同此前朝方向韩方发来的通知书内容,朝方提及的“处理资产”指的是“根据《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法》规定,有意参与朝方国际旅游项目的有关企业必须在朝鲜注册登记其名称和在朝鲜拥有的资产,若不能参与项目,可将其资产租赁、转让或出售给他人”,否则会依法处理资产。
据韩国统一部介绍,朝方表示,朝方已制定《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法》,并且将据此处理韩方资产,若韩方对《特区法》不予认可,拒绝朝方要求,“韩方须将资产到朝鲜境外搬出去”。
韩方代表团在会上则表示,《特区法》侵犯韩方的金刚山项目经营权和财产权,违背韩朝之间达成的协议、合同和国际准则,因此韩方不能接受朝方有关处理资产的要求,并要求朝方说,立即取消侵犯财产权的措施。
对于29日前拟定资产处理方案的朝方要求,韩国政府表示,将与投资企业磋商,力争韩国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韩朝代表团当天共进行5轮会议,包括4轮全体会议和1轮政府官员会议。
当天朝方派出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指导局局长等4人出席会议,他们隶属于《特区法》规定的“金刚山国际观光特区指导局”。
韩方派遣的代表团由5名政府官员和5名企业代表共10人组成。代表团当天上午9时40分许通过东海线韩朝出入境事务所(CIQ)前往金刚山旅游区,下午6时许返回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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