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4 19:22:00 我要评论
李尧 来源: 中新网荷兰是人性自由的倡导者伊拉斯谟的故乡。在欧洲“文艺复兴”繁星满天的时代,伊拉斯谟以广博、精良的学识,给当时充满腐臭、荒唐、无知和迷信的西方宗教界引来一股人性的清风。他的名作《愚人论》中提倡的宽容、自由、博爱,成为西方所谓“普世”人权标准的重要理论基础。数百年来,以伊拉斯谟后人为荣的荷兰人一直把“人权”当做外交政策的主题词。人权几乎同风车和郁金香一样,成为荷兰的标志。
金融危机的持续深入使整个西方驾驭国际事务的能力受到削弱。荷兰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新思潮的洗礼,在人权观对外宣示上,不再咄咄逼人。自2010年10月荷兰新内阁成立至今,已不下三次强调人权在荷兰外交政策中的明显变化:人权是荷兰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但关键是要将经济繁荣、安全和人权相统一。人权是稳定与安全的必要条件,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联合国前人权专员玛丽·罗宾逊抨击荷兰在人权议题的“退却”,反对派议员认为荷兰正在人权领域失去传统的领导角色。面对种种质询,罗森塔尔外长毫不隐讳地表示,“我们不想对他国‘指手画脚’,而要向商业靠拢。荷兰仍然会批判那些侵犯人权的国家,但会更有选择性。”
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双重压力下,在经济紧缩、社会动荡面前,“神马”人权,“神马”自由,都是“浮云、浮云”……西方标榜的所谓自由、中立、宽容背后的暗影,一旦被现实的阳光照耀,就立即不由自主地颤抖。和600年前一样,伊拉斯谟的后世子孙在这个新的时代拐点,做出了和祖先相似的选择,他们不再抱残守缺,而是冲破阻力,力图探索人权观发展的新途径。
事实上,早在多年前,荷兰的对华人权观已悄然变化。1997年,中荷曾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上紧张对立。而自中荷人权磋商机制2001年建立以来,中方通过两国各级别、各领域交往机会,通过大量翔实的数据和实地考察,使荷方亲眼目睹了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对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概念有了更深理解。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罗森塔尔在回应外界对中国异见人士处境的“关切”与“担忧”时坚定表示,荷兰不会对中国的做法作出强烈反应,“你必须寻求与中国对话,因为这最有效。在人权方面,荷兰不能什么都想包揽。”
在荷兰这样一个人权立国的国家,能发生如此转变,既有国际大环境变迁的因素,也与我们持之以恒的工作分不开。通过中国人权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们对中西方人权交锋的脉络逐渐清晰。西方对外输出人权价值观,既是其人权理论自身固有属性,又是掩盖其对外扩张实质的光鲜伪装。西方对华宣扬人权、自由、民主,抱有多重目的:对中国崛起的规范、限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取得成功的羡慕嫉妒恨,由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上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无视东西方人权观差异,一味强加于人……
认真总结长期以来积累的转变西方对华人权输出的有益经验,有助于我们不断完善、改进中国人权形象的对内对外宣示轨道,增信释疑,有效化解西方针对中国的负面论调。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胸怀一份淡定,坚信路在自己脚下,坚定不移地在发展中不断完善推进中国人权事业。这是面对西方各色人权质疑的最有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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