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际新闻

俄认为乌克兰判季莫申科有罪背后有反俄潜台词

2011-10-13 10:40: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季莫申科;有罪判决;乌克兰总理;乌克兰总统;供气合同;天然气案;政治动机;担忧
[提要] 俄罗斯外交部11日声明,乌克兰法院就“天然气案”认定前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有罪背后有“反俄潜台词”,判决不应影响两国履行天然气供应合同。

  俄罗斯外交部11日声明,乌克兰法院就“天然气案”认定前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有罪背后有“反俄潜台词”,判决不应影响两国履行天然气供应合同。

  乌克兰总理尼古拉·阿扎罗夫则说,希望尽快与俄方重新审议这份天然气合同。

  乌克兰佩切尔斯基地区法院当天判决季莫申科滥用职权,干预乌克兰与俄罗斯2009年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协议,判处她7年监禁。

  俄罗斯外交部晚些时候发表声明:“我们不得不指出,整个事件有明显的反俄色彩。事实上,季莫申科受到起诉和审判是因为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现行、依然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乌克兰检察部门指控,季莫申科2009年1月利用总理职权,命令乌石油天然气公司与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签订为期10年天然气进口合同,致使乌克兰以高于多个欧洲国家的价格进口俄产天然气,蒙受严重损失。

  俄总理弗拉基米尔·普京当晚接受俄罗斯媒体采访时说,他不理解法院为什么认定季莫申科有罪并判处她7年监禁。

  普京说,供气合同由两家国有企业签订,季莫申科本人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俄罗斯政府主张,“天然气案”绝不应该责怪合同本身。俄外交部声明称,“证据显示供气合同完全符合俄罗斯和乌克兰相关法律”,但法院“忽略”了这些证据。

  “天然气案”审理正值乌克兰希望修订供气合同部分条款之时。

  法官11日宣读对季莫申科的判决书后不久,乌克兰总理阿扎罗夫说,希望与俄方商定重新审议供气合同事宜,“我们期待在今后10到15天内就此达成妥协”。

  不过,俄外交部说,有罪判决绝不能影响供气合同履行。

  俄罗斯国家杜马、即议会下院副发言人瓦列里·亚泽夫说,这一有罪判决“不能成为俄罗斯与乌克兰讨论天然气价格的论据”。

  “在我看来,这份合同公平、划算,必须得到遵守,”这名俄罗斯天然气协会主席说,“没有理由重新审议。”

  普京警告说,质疑现有供气合同是“危险”做法,将“事与愿违”。

  国家杜马独立国家联合体委员会成员康斯坦丁·扎图林说,从最乐观的估计看,判决也会给俄罗斯与乌克兰的关系造成“不确定性”。

  俄罗斯一直拒绝就供气合同重新谈判,认为这只有在乌克兰加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关税同盟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乌克兰认为那将妨碍加入欧洲联盟。

  欧盟方面,欧盟委员会、法国外交部、德国外交部等当天纷纷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一些欧洲议会议员指责案件背后有“政治动机”。

  季莫申科支持者说,判决可能导致乌克兰与欧盟签署准成员国协定的进程受阻。

  乌克兰外交部长康斯坦丁·格里先科当天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总部会晤部分欧洲议员时重申,乌克兰希望成为具有完全成员资格的欧盟成员国。

  谈及季莫申科一案,格里先科说,这名前总理、现反对党领导人“有多种渠道可以上诉”,而且季莫申科本人先前公开表示,不愿意阻止准成员国协定生效。

  乌克兰外交部发表声明,乌克兰内部事务不应影响准成员国协定签署进程,乌方愿意继续与欧盟对话;不过,有罪判决是乌克兰司法系统事务,不受行政干预。

  “显然,没有乌克兰官员或外国官员有权利向司法系统施压,”声明说,“同样,没有什么法律案件可以被当作向准成员国协定谈判过程施压的工具。”

  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说,他理解欧盟方面对判决结果的“担忧”。“今天,法庭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作出裁定。这不是最终裁决。”

  亚努科维奇说,季莫申科可以就定罪和量刑向乌克兰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而上诉法院“根据什么法律作出什么样的裁定”意义重大。

  按照法新社的说法,这番话意味着亚努科维奇有意妥协,推动议会把季莫申科所涉部分罪名“非刑事化”。

马震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