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际新闻

美国拟修法允许政府拒绝公开信息 被批鼓励说谎

2011-10-27 07:11:00     作者: 王勇 梁美兰    来源: 红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信息自由法 公开信息 每日电讯报 美国公民 美国司法部 政府运作 美国媒体 政府信息公开 奥威尔式 基地
[提要] 这届政府(奥巴马政府)正式承诺致力于透明化,但实际情况令人非常失望。司法部提议,如果公众要求政府部门公开的文件不在《信息自由法》涵盖范围内,各部门可以回应称,涉密档案“不存在”。

  司法部提议修改信息公开法令,被批违背“透明政府”承诺

  这届政府(奥巴马政府)正式承诺致力于透明化,但实际情况令人非常失望。”

  ——“开放政府”负责人麦克德莫特

  美国司法部近期继续推动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法令《信息自由法》,允许政府部门以“公众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为借口,拒绝向公众公开。英国《每日电讯报》10月25日报道表明,奥巴马政府正背离上任时提出建设“透明”政府的承诺。

  政府能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

  美国司法部提议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法令《信息自由法》,修改结果可能导致政府部门在面对民众和媒体提出信息公开的请求时,以该信息不存在为幌子,拒绝公布。

  司法部提议,如果公众要求政府部门公开的文件不在《信息自由法》涵盖范围内,各部门可以回应称,涉密档案“不存在”。司法部这一提议是美国对《信息自由法》进行修改动作的一部分。上述提议将主要应用于国家安全相关文件,政府部门现在的做法多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些涉密文件的存在。

  《信息自由法》修改草案最早在今年3月份向公众公开,并征求意见。因为一些推动政府机构“透明化”的组织反对该草案,9月份美国司法部重新向公众征求意见。

  “新提议”让政府部门更容易撒谎

  司法部的提议引起一些推动政府“透明化”的组织惊慌,称这是“奥威尔式”(政府严格统治)的提议,阻断了普通民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通道。

  针对司法部提议,公共权益机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公民责任与道德”和“开放政府”组织发表联合声明,谴责这一做法“将极大打击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一部本可以让民众获知政府信息的法律,允许联邦政府部门更容易、更方便向民众撒谎”。

  “开放政府”负责人麦克德莫特说:“这届政府正式承诺致力于透明化,但实际情况令人非常失望。”

  公共权益机构“公民责任与道德”首席顾问安妮·魏斯曼指出,司法部该项提议的 “问题在于,如果你根据《信息自由法》去申请公开政府部门信息,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根据最新修改条款回应称,他们没有任何相关记录。对此你没有任何理由去质疑。而根据没有修改的《信息自由法》,如果政府回应称相关内容不在公开范围内,你还可以选择跟政府打官司,上法庭申诉。”

  不过,司法部门表示很早前就拥有类似此项新规的授权。1987年,时任司法部长艾德文·米瑟的一份备忘录表示,他当时要求司法部门有权拒绝承认某些信息和记录存在的法律。该备忘录的措辞和现在的这项新规并无异样。

  奥巴马并未推动政府“透明化”

  有媒体评价,奥巴马当初承诺,推动政府运作透明化,如今却反其道而行。美国司法监督组织严厉批评了司法部的这一提议。该组织调研部门总监克里斯托弗·法莱尔称,奥巴马政府传出要修改《信息自由法》的新闻并不“令人惊奇”。

  《每日电讯报》报道称,奥巴马承诺公开白宫访客记录,然而,奥巴马政府对此不断误解公众,只有不到1%的白宫会面写入文件,一些官员为避免进入访客名单,特意把会谈安排在白宫附近的咖啡厅。

  另外,《每日电讯报》报道,奥巴马政府对泄密者追责力度更大。奥巴马上任以来,5人因涉嫌违反《间谍法》遭联邦机构起诉,这一数字远超前任总统乔治·W·布什。

  奥巴马还在一些争议性决定上,延续了小布什的“秘密”做法。9月底,美国无人机在也门一次行动中,空袭致死美国籍“基地”头目安瓦尔·奥拉基。按照美国法律,任何一名美国人被执行死刑前,须先经审理定罪。美国媒体后来爆料,司法部官员在奥拉基丧生前,曾写下备忘录,陈述若无法活捉奥拉基,直接击毙将避免触犯暗杀方面法律,还能绕开宪法对美国公民的保护等诸多限制。

  [背景资料] 《信息自由法》

  为了使公众能更广泛地收集政府的信息,美国于1966年制定了完备的《信息自由法》。该法广泛地赋予普通民众对政府行政人员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是美国法律保障政务公开和舆论监督权的重要体现。

  编译/本报记者王勇 梁美兰

王晓亮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