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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13名红衫军成员因纵火每人获刑20年

2011-10-29 15:22: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红衫军;获刑;纵火;罪名成立;上诉;穆达汉府;成员;泰国
[提要] 泰国东北部穆达汉府一家法院27日裁定13名反独裁民主联盟支持者“红衫军”成员所涉纵火罪罪名成立,判处他们每人20年监禁。

  泰国东北部穆达汉府一家法院27日裁定13名反独裁民主联盟支持者“红衫军”成员所涉纵火罪罪名成立,判处他们每人20年监禁。

  “红衫军”支持泰国前总理他信·西那瓦,后者2006年9月遭军事政变推翻后流亡海外。2008年,泰国最高法院判定他信滥用职权和腐败罪名成立,缺席判处他两年监禁。

  获刑“红衫军”成员的律师阿农·努帕告诉法新社记者,一些现场照片成为法庭的量刑依据。照片显示,这13名“红衫军”成员2010年5月向穆达汉府政府建筑抛掷燃烧的轮胎。

  阿农说,他将向法院提起上诉,并申请在上诉期间保释这13人。

  另有16人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

  按法新社的说法,去年3月至5月间,“红衫军”在曼谷等地举行大规模示威集会活动,要求政府下台。军警5月19日武力清场集会现场,双方至少90人丧生、近2000人受伤。(新华社电)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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