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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船船长张天雄缴纳2.4万罚金后被日方释放

2011-11-10 07:06:00     作者: 潘健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张天雄 罚金 五岛列岛 渔船船长 渔业法 浙岱渔04188 保安部 长崎县 鸟岛 判决
[提要] 长崎海上保安部6日在长崎县五岛列岛海域以涉嫌违反《渔业法》(逃避登船检查)为由,逮捕了中国渔船船长张天雄(47岁)。

  人民网11月9日讯 长崎海上保安部6日在长崎县五岛列岛海域以涉嫌违反《渔业法》(逃避登船检查)为由,逮捕了中国渔船船长张天雄(47岁)。

  今天上午,长崎地方检察机构向地方法院以涉嫌违反《渔业法》起诉了张天雄。法院处以30万日元罚金判决(约2.4万元人民币)。张天雄在缴纳罚金后被释放。

  据日方介绍,北京时间6日9:30左右,张天雄驾驶代号为“浙岱渔04188”的渔船,驶入了长崎县五岛列岛西南约60公里的鸟岛西北约5公里处的日本领海内。长崎海上保安部的巡视船在发现后向“浙岱渔04188”发出了停船命令,但“浙岱渔04188”没有停船,而是调换方向逃走,在追赶了约四个小时后,在鸟岛西部60公里处日本巡视船拦截了“浙岱渔04188”,并于6日下午3点左右逮捕了船长张天雄。当晚,张天雄被送至长崎市的保安部所在地接受调查。(潘健)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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