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通过叙利亚人权状况决议 中国投弃权票
2011-11-23 14:42:00
作者:
白洁 林琼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叙利亚;联合国;人权状况;弃权票;决议草案;中俄;国投
[提要]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2日在第66届联大第三委员会“叙利亚人权状况”决议草案表决后发言说,利用国别决议施压不利于解决分歧,他呼吁国际社会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实现缓和叙利亚局势创造条件。
新华网联合国11月22日电(记者白洁 林琼)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2日在第66届联大第三委员会“叙利亚人权状况”决议草案表决后发言说,利用国别决议施压不利于解决分歧,他呼吁国际社会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实现缓和叙利亚局势创造条件。
联大负责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事务的第三委员会当天就“叙利亚人权状况”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122票赞成,13票反对,41票弃权,决议草案获得通过。中国投了弃权票。
王民在表决后做解释性发言时说:“中方一贯认为,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唯一正确途径,利用国别决议施压不利于解决分歧。”
他说,中方高度关注当前叙利亚局势,呼吁叙利亚有关各方立即停止暴力,尽早开启包容、平衡的政治进程,尽快恢复国家稳定与正常秩序。中方欢迎阿盟调解方案。国际社会应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实现缓和叙利亚局势创造条件。
魏鹏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