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1 06:50:00 我要评论
来源: 人民网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规定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去污及核污染废弃物处理办法的《放射性物质污染应对特别措置法》将于1月1日起全面实施。日本政府将直接指导核事故警戒区和计划性疏散区的去污及废弃物处理工作。年累计辐射量超过1毫希的区域达到一定数量的8个县共102个市町村将制定去污计划,所需费用将由国家财政负担。
为在福岛县推进去污工作,日本环境省将于1月1日在福岛市成立约60人组成的“福岛环境再生事务所”。政府计划从1月底开始先对警戒区的道路和自来水等生活基础设施实施去污,3月底起开展全面去污。
福岛县等8个县共102个市村町已被指定为“污染状况重点调查地区”。工作人员今后将在每个地区调查具体辐射量后集中选定需要去污的地区,并依次制定去污计划,力争到2013年8月底使普通人的年辐射量减半,儿童减少60%。
放射性铯活度超过每千克8000贝克勒尔的焚烧灰及污泥将作为“指定废弃物”,在环境相的指示下由政府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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