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4 07:46:00 我要评论
孙闻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布鲁塞尔1月23日电 (记者孙闻)欧盟外长会23日作出决议,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并对伊朗中央银行实施制裁。
根据欧盟外长会后公布的决议,欧盟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和转运原油和成品油,以及为伊朗的石油贸易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决议还禁止欧盟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化工产品,禁止欧盟成员国向伊朗出口石油产业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禁止欧盟企业继续向伊朗石化产业投资或与伊朗相关企业合资经营新项目。
为保护成员国及相关企业的既得利益,决议规定那些“已签署的合同”可被执行至今年7月1日。欧盟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审查对伊朗石油制裁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当天,欧盟成员国外长还就制裁伊朗央行作出决议,欧盟成员国将冻结伊朗中央银行在欧盟的资产,同时确保合法交易在被严格监管的情况下能够继续进行。
此外,欧盟外长会还决定将3名伊朗人列入制裁清单,禁止成员国向他们发放签证并冻结他们的在欧资产。
目前伊朗出口的原油有近20%输往欧盟国家,希腊、意大利等国对伊朗石油有较大依赖。对伊朗的石油制裁将使希腊等国不得不以更高价格从其他渠道进口原油,会令其低迷的经济状况进一步受损。此前,在欧盟成员国就对伊石油制裁进行磋商时,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国家已经表示愿意增加原油产量,以弥补欧盟成员国因对伊朗石油制裁而面临的原油供给不足。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