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际新闻

美国不放弃治外法权 拒绝在阿富汗公审美军士兵

2012-03-15 08:56:00     作者: 萧达 杨明 李珍 刘洋 汪析 柳直    来源: 环球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阿富汗 公审 美军士兵 美国士兵 美国海军
[提要] 美国士兵屠杀16名阿富汗平民的事件持续发酵。“美国绝不可能满足阿富汗公审行凶美军的要求。《今日美国报》13日报道阿富汗的“梦魇”时,提起2005年的伊拉克残杀事件。(萧达 杨明 李珍 刘洋 汪析 柳直)

  美国士兵屠杀16名阿富汗平民的事件持续发酵。五角大楼12日断然拒绝阿富汗公审杀人美军士兵的要求。五角大楼发言人利特尔说,调查、逮捕和起诉美军人根据的是“与阿富汗政府达成的协议”。他坚称美军有“非常严格的措施处理作恶”。

  “美国绝不可能满足阿富汗公审行凶美军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学者时殷弘13日对《环球时报》说。他表示,美国一项恶劣的传统就是要求驻在国给美军治外法权。美国如此坚持治外法权首先是因为美国是全球在海外驻军以及参与战争最多的国家,有这种实际需求。作为世界上民族主义最强烈的国家,美国国会不会允许任何一届政府放弃治外法权,另外,美国如此傲慢地坚持,也是为了维护自己作为唯一超级大国在海外享受的特权。此前美军士兵在冲绳犯罪时,美国政府为了给盟国日本些面子还有些商量,但如今提出公审要求的是阿富汗,在美国人看来,其文明程度低得多,因此不可能接受公审要求。

  《今日美国报》13日报道阿富汗的“梦魇”时,提起2005年的伊拉克残杀事件。当年,在哈迪塞,24名手无寸铁的男子、妇女和孩子遭到屠杀。8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受指控,在美国军事法庭的审判中,仅一人被判90天监禁。

  俄罗斯《真理报》13日聚焦美军在他国的“治外法权”。报道称,它就像一份“犯罪邀请函”,又像一份陈腐的“国家安全”公告,美国人犯下罪行,却很少被处罚。美国观察家认为,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对嫌疑人的保护不够,容易受国内压力做出有罪认定。另外,美国人即使出国也不应被强迫放弃《权利法案》所给予的权利。但所在国观察家经常认为,这是要求特殊待遇的借口,是对殖民时代治外法权的一种翻新。(萧达 杨明 李珍 刘洋 汪析 柳直)

陶云江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