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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修订新闻法引发媒体不满 被指政客获益最大

2012-03-15 18:21: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巴西媒体 新闻法 中央社 政客 答辩权
[提要] 据“中央社”14日报道,巴西参议院宪法司法委员会通过一项修订民众向媒体申请更正权与答辩权流程的法案,引起媒体不满。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中央社”14日报道,巴西参议院宪法司法委员会通过一项修订民众向媒体申请更正权与答辩权流程的法案,引起媒体不满。

  巴西民运党籍参议员瑞奎昂提出的法案,让觉得因某篇新闻报道造成利益受损的民众,可以直接找上责任媒体要求给予相当响应的空间。

  报纸、杂志、新闻网站、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则在接获抗议通知后,必须在7天内予以当事人答辩权利,否则对方可诉诸法律行动。

  巴西媒体认为,政治人物是这项法案的最大受益人,因为他们经常成为媒体检举的对象。

  新法令也将变更司法流程,以特殊案件审理类似诉讼案。自觉利益受损的一方一旦上告法院,负责审案的法官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新闻单位。

  新闻单位则必须在3天内提出抗议。之后,假如法官受理,媒体必须在10天内刊登或播出当事人的答辩内容。

  法案报告人塔奎斯表示,这并不是限制媒体的报道自由,只是设定媒体受理民众对报道内容提出抗议、申请更正与答辩的时限。

  虽然如此,假如有人或团体存心捣乱,动辄就申请更正权或答辩权,把媒体压得喘不过气,难保不会影响媒体进行监督与批判。

  此外,法案内容还规定广播电台必须给自觉利益受损的当事人,比相关报道内容再多出10分钟的答辩时间,电视台则必须多给3分钟。

  这项法案获得参议院宪法司法委员会一致通过,假如没有其他参议员反对,将直接送交众议院,不需经投票表决。

  瑞奎昂早已被巴西媒体视为公敌,当他还是巴拉那州州长时,曾利用公共电视台与揭发政府缺失和其执政问题的媒体大打口水战。虽然不当使用公视引发检察单位质疑,最后仍不了了之。

  去年,瑞奎昂因不满一名广播电台名记者对他以州长名义领取退休金的提问,直接抢走对方手中的录音机,还威胁殴打记者。几小时后,他将录音机还给记者,但内容已经被消掉。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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