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10:55:00 我要评论
来源: 法制日报日本《产经新闻》7月31日率先报道了“政府购岛遭拒”的消息。同日,又有报道称野田佳彦内阁已考虑允许东京都政府派官员“登陆”钓鱼岛,进行“实地调查”。7月24日,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称,要将钓鱼岛列入“美日安全保障条约”(简称美日安保条约),并称这是他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共同作出的决定。接着,野田佳彦表示,政府已开始着手筹措预算,争取在明年4月前将钓鱼岛“国有化”。同日,美国国防部派一个中队的“猛禽”战机部署至冲绳嘉手纳空军基地。7月26日,又传来野田佳彦“根据需要动用自卫队”的声音。回顾这些背景,不管东京都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购岛之争”是真是假,一个事实是:日本对钓鱼岛的图谋正越走越近,而在它强硬言行的背后都有美国的影子。在日本拿着美国这张“王牌”上上下下演绎故事的当下,笔者不仅要问,美国所谓“美日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的表态真的可靠吗?
日美之间本是敌对国。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盟军占领了整个日本。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与美日安保条约在同一天签订,前者结束了日本的战争状态,后者使美日结成安保体系。美日安保条约在1960年进行了修改,称为新美日安保条约,适用至今。1972年前,美国在琉球区域行使着全面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权,那时候美日安保条约不适用于冲绳,更无关钓鱼岛的适用问题。1972年,“冲绳返还协定”将钓鱼岛非法列入其“返还”的区域,遭到中国的强烈反对,两岸都认为美国无权处分中国主权下的钓鱼岛。自此,安保条约是否适用于钓鱼岛,美国态度暧昧。1971年6月,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布莱因表示:“……我们相信该诸岛之施政权归还日本,并不会损及中国之根源主张。我们对日本既有的法律权利无权插嘴,也不能减少中国的权利”。在1996年9月16日的《纽约时报》上,美国驻日大使孟尔戴则表示:“美军对于尖阁列岛(即钓鱼岛)的纷争(受到武力攻击之际),依美日安保条约上并无介入之责任与义务”,并且,孟尔戴在美国议会调查局发表了美日安保条约的相关报告之后,依然反复强调美国没有责任与义务。
今年以来,美国虽然提出了“钓鱼岛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范围”,但其整体措辞仍然是一种法律上的含糊。报道称,美国国务院发言人7月11日作出说明,并表示:“虽然美国政府的政策是不在钓鱼岛最终的主权归属上采取立场,但是钓鱼岛在1972年作为冲绳县的一部分归还给日本之后都在日本的行政控制之下,因此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这实际上是一个条约的解释问题。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中确实运用了“对日本管理下的领土”这样的陈词,但是这个日本“管理”的领土究竟是限于主权管理下的领土还是包括非主权项下的控制领土,条约文义并不能确定,所以美国才可以一会说适用,一会又说不适用。
如果把美国这次的表态理解为:安保条约的适用既包括日本合法管理下的主权领土,也包括非主权下的控制领土(如钓鱼岛),那么,美国的说法本身就违反了安保条约第7条,因为该条同时也约定,对于条约不能作有违联合国宪章的解释。按照联合国宪章,一国的行为不能侵害另一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据此,美国的行为就是非法的。所以,美国又在前面加了个潜台词“对主权归属不持立场”,试图规避对中国主权进行侵害的理解。说来说去,美国这个留有余地的言论就是利用法律上的不确定,其闪烁与摇摆不过是为自身的战略利益服务。
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是否真的会落实安保条约的适用,其实还只是一个“假设性问题”。但现实是,日本正在把这个“假设性问题”当成“王牌”,而且正在冒险地升级事态。今年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动作频繁,不管两岸怎么抗议和反对,日本无不显示出顽固的积极。自“离岛命名”事件以来,日本相继曝出了“东京购岛论”、“国有化”、涉台“住留卡”修改以及“实地调查”计划等等。细查之下,日本在这种冒进中无不精心策划、步步为营。
所谓“东京购岛论”与“国有化”之争仿佛是一种障眼法,意在转移视线,避重就轻。因为,不管是东京地方政府还是日本中央政府,都是政府,不管它们谁“购买”钓鱼岛,都是一种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行为,它们代表的是日本这个国家。所谓日本右翼的激进与难控制,不过是日本的内部政治;所谓“岛主”的拒绝购买只是另一个噱头,因为中国主权下的钓鱼岛,何来日本的所有权人?
从国际法上,我们看到的只是行为结果,而这个结果是:日本上下两级政府都在做同一件事:“购买钓鱼岛”。所以,不管哪级政府做这个事,都是对中国主权的非法侵害。而涉台“住留卡”修改,则是离间中国两岸的开始。一方面它直接影响到数万在日台湾人的国籍与地域观念;另一方面,新“住留卡”上国籍与地域并列混存,给日本留下了自由解释的空间。即,今天日本官员口头解释说这是指“地域”,明天某个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解释成“国籍”。
上述的种种行为,都透露出日本的深沉用心。美国《福布斯》杂志也曾分析称,日方正将钓鱼岛问题上升到“危险高度”。日本对钓鱼岛的图谋正在走上一条冒进与深沉相结合的道路,这种矛盾的结合是危险的,军国主义不应重演。对于日本可能违反《中日联合声明》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定主张条约的严格解释,对于所谓只将台湾当作“地域”对待的说法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对于各种障眼法,两岸都应该充分认识和防范。维护祖国的主权利益大局,是所有中国同胞的共同意愿。(罗欢欣 作者系北京大学博士生、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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