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沙巴沉船事故中涉事船长被判监禁

2017-02-05 07:19:00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张志文

  本报曼谷2月4日电 (记者张志文)吉隆坡消息:4日,马来西亚沙巴州沉船事故的涉事船长和船主在沙巴州地方法院接受审判,法官认定船长沙雷扎驾驶超载船只,并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6个月监禁。

  法官认为,沙雷扎和涉事船主梁伟志在明知游船核定载客12人的情况下,搭载20余名游客出海,被认定为在不安全的情况下驾驶超载船只。该国法律规定,超载及危险运输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2000林吉特(约合3100元人民币)。

  法庭表示,给予被告人法定范围内最高刑罚是对生命的负责。此外,涉事船主梁伟志因语言原因,获准保释候查,法庭决定其在2月6日受审。

  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陈佩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方敦促马方尽快开展包括刑事调查在内的全面调查工作,尽早拿出公正合理的调查结果,并妥善处理中国游客的相关善后事宜。

  4日上午,马方在距离事发地点约13海里处,发现一具疑似遇难者遗体,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马来西亚警方表示,目前仍有5名中国游客和1名船员失踪。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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