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07:50:00 作者:张贺 来源:人民日报
新闻出版总署下发意见
电子书产业将制定“国标”
推出行业分类审批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近日下发,就发展电子书产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新的目标。意见指出,未来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快制定电子书标准和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促进内容、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近年来,我国电子书产业发展迅猛,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与此同时,原创内容不足、编校质量低劣、相关标准缺失、版权保护手段滞后、市场竞争无序、产业监管缺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一系列制约电子书产业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意见强调,将组织成立电子书内容标准工作组,研究制订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书的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将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数字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意见还指出,要推动传统出版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依托各自资源优势,联合搭建国家级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推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示范性的电子书产业项目,将电子书生产企业纳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重点支持领域。
(记者张贺)
电子书(链接)
狭义上,电子书是预装或下载文字、图片、影音等数字化内容出版物手持阅读器的简称,作为一种新型出版物业态,在全球范围内呈现了爆发式增长。在我国,众多企业纷纷进入电子书生产领域,传统和网络出版企业也推出了种类繁多的电子书产品。据统计,2009年我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2010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超两成,仅次于美国,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