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15:36:00 作者:汤耀国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阳光党务基层发力
对那些原本认为公开是“自添麻烦”的官员而言,以后不公开才是真正的“自添麻烦”
按照高层制定的路线图,阳光党务正在基层全面推进。
历经数年鼓励、提倡、试点后,中央政治局在今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并于日前下发。这一方案对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及保障制度作了全面且较具体的部署。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张志明教授评价道,此举预示着党务公开已经从理念层面、决策层面走向了操作层面,已经从局部试验阶段逐步走向了全面实践阶段,已经从单项的尝试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摸着石头过了河”
党务公开在中国公众视野中高调亮相肇始于2004年。这一年颁布了两部相关的重要党内法规。年初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做法,以及提出“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年底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党员参会、阅读党内文件、获得传达通报等知情权。
是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宣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党务公开的集中探索之旅就此展开。其时,中央对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等未予明确,各级党组织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但一个共同点是:较为系统、深入的做法主要在乡镇、农村、街道、学校、企业、机关等基层组织中推进。这与近年执政党对基层民主的强调相匹配。
2007年的十七大和2009年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去掉了“逐步”,宣布要“推进党务公开”。
2009年,31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年7月和今年5月,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两次会议。两番“预热”之后,便有日前《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出台。
加上此前中央党务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集体亮相,党务公开的进展在今年达至一波新的高潮。
“实行党务公开确实是大势所趋。”张志明指出,要适应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就必须实行党务公开,理由很简单:革命党是在地下活动,执政党是在地上活动;革命党要保密,执政党要公开;革命党推翻旧政权,执政党要领导新政权和巩固新政权。
不过,他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意识在觉醒,政治参与的民主意识将越来越强烈,对知情权的诉求也必然越来越迫切。“这一切早已不是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中国社会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
开列公开清单
在此前的地方探索中,基层党务公开不乏热热闹闹的宣传,亦不乏冷冷清清的现场。这一状况源于形式主义和“长官意志”流弊,“我公开什么你就接受什么”。据多位研究者的调查,一些地方党委负责人认为党务公开是“自添麻烦”。
而按当前的中央方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类似,其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张志明认为,作为执行层的基层党组织乃至地方党委,不会涉及很多保密的东西。事实上,在地方和基层想要保密也保不了。
他进而表示,从根本上说,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外,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没有什么可以跟自己的党员和人民保密的。
同样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类似,党务公开也分例行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具体的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由县级党委为所属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进行规范。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省级党组织则对目录提出指导性意见。
不仅如此,中央方案还规定了七类党务公开的内容: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一项兜底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根据中央要求,以上内容多属在党内公开,以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向党外公开的,则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公示栏等适时公开。
为保障基层党务公开的推进,上级党组织被要求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还可自己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在现行权力运行系统中,对这一自上而下部署的制度,最得力的保障可能当属考核指挥棒。按中央规定,基层党务公开将被纳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中。
对那些原本认为公开是“自添麻烦”的官员而言,以后不公开才是真正的“自添麻烦”。在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央纪委牵头;在地方,也有由组织部门牵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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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 汤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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