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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委员"网络救弟" 是否公权私用引争议

2010-10-23 15:41:00    作者:杨辉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报道:江苏省常州市政协委员蔡爱东,为了救身陷狱中的弟弟,在网上亮明自己的政协委员身份,请求广大网友转发声援。事情发生后,很多人不解,这样一个有“身份”的人,怎么也如同普通群众搞起了“网络喊冤”?政协委员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质疑司法不公

  亮出政协委员身份

  蔡爱东的弟弟蔡爱锋原是常州市武进区电视台节目中心采编一部副主任,承包部门经营业务,其本人也是新闻记者。2009年1月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诉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起诉书称:蔡爱锋将武进农村商业银行21个单位41笔支付给武进区广播电视局(台)的广告、宣传费近280万元不入账,个人实得其中170余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和其他开支。

  2009年11月13日,武进区法院一审判处蔡爱锋有期徒刑14年6个月。随后蔡爱锋上诉,案件又发回武进区法院重审,“蔡爱锋贪污案”的二审结果是:贪污的金额由170万元减少到75万元,刑期减去一年,没收财产由30万元变成20万元。

  弟弟案发后,蔡爱东觉得弟弟“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决心要为他“讨公道”。2010年8月6日,蔡爱锋提起申诉,这次将是终审,为了不让弟弟的案件办成错案,政协委员蔡爱东想到了通过网络途径为弟弟喊冤。

  2010年6月蔡爱东曾因工作原因开通了微博,“刚开通时,不太会用。微博与我在常州的博客正好联系在一起,后来,论坛上出现了关于蔡爱锋案件的消息,微博上网友们看了我弟弟案件后,鼓励我以政协委员身份亮相网络。”蔡爱东回忆说。9月29日,天涯社区一位负责人在微博介绍“常州媒体人贪污案”时,将常州政协委员蔡爱东介绍给大家,慢慢地,政协委员“网络救弟”被大家熟知。

  10月10日,蔡爱东将自己举着大字报的照片上传网络,与普通上访者拿着大字报无异,大字报上写着“政协委员网络救弟———呼吁司法公正”。众多人回复和转发“网络救弟”文章,既是对案件本身关心,也是对“政协委员”这样有身份的人也来网络喊冤感兴趣。

  否认“公权私用”

  感谢微博网友支持

  “我在常州当地的‘中国常州网’上有个博客,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名人博客。我本人是政协委员,也是文史委员,经常会调研做些提案。我写的提案主要关于医疗改革、教育公平、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广大网友一直认为我与体制内政协委员不一样。”蔡爱东自称是个“有正义感的为民代言的政协委员。”

  蔡爱东亮明自己政协委员身份后,一些网友担心,他这样做干不长。也有网友质疑,蔡爱东亮身份为自己弟弟喊冤,有“公权私用”之嫌。对此, 蔡爱东称,“政协委员评价体系是参政议政能力,而我进行维权和参政议政不矛盾。看起来是我弟弟一个人遇到司法不公,实际上是关系到很多人的。一个社会只有对每个个体都尊重,社会才是好社会。”

  原本案件将在10月25日重审,常州中院日前又推迟该案件审判。羊城晚报记者22日致电审理案件的常州中院的法官,中院相关法官表示,他们不接受政协委员“网络救弟”一事的采访,但表示确有需要可联系常州中院新闻处。记者随后联系常州中院新闻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亮出“政协委员”身份

  乃无奈之举?

  “‘政协委员网络救弟’标题确实够吸引眼球,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或许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在现有的救济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他以这种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于案件程序的质疑。”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表示,“如果只是一个普通公民针对同样的事情发出呼声,或许舆论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因为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政协委员)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不必通过这样无助的方式呼吁。”

  吴丹红认为,其实“政协委员网络救弟”只是一个事件的表现方式,真正重要的是案件本身是否存在不公,以及这种不公是否能够通过正当的程序获得纠正,“这是整个司法程序的问题,不是个人或个案的问题。”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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