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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十二五城镇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关键

2010-10-24 07:14: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为新时期的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强农政策力度不减

  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为新时期的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期间,尽管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会降至10%以下,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强农力度不能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说,农业是13亿人吃饭的基本保障,为农民提供近一半的收入来源,因此,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十一五”以来,中央加大统筹城乡力度,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开局的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结束了持续了2600年的种田交税历史。随后的一项项惠农政策“真金白银”, 多予少取放活,使农业农村经济顶住重重困难,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最大亮点。2009年,我国粮食总产达到10616亿斤,特别是2007年以来,连续3年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这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迈上了万亿斤新台阶。

  “要清醒认识到,农业基础还不牢固,今年频发的自然灾害,使这一问题更加凸显。”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偏低,种粮比较效益低,农业基础最需要加强。

  据悉,“十二五”期间,要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耕地面积必须稳定在18亿亩以上。韩俊认为,目前我国粮食生产的紧平衡仍非常脆弱,一旦忽视粮食生产,产量马上就有可能出现滑坡。

  李国祥说,解决好“三农”问题,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关键是要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现代化,就是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贯穿到底,推动各种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完善新时期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从政策部署讲,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粮食抗灾能力。完善粮食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保证农民种粮的基本收益。

  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韩俊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农村政策的重要底线。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防止政府直接用行政手段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二是防止随意改变农村土地产权关系。

  我国正面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机遇期,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

  韩俊分析,这些年中央提出“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这也意味着今后“三农”将继续成为中央财政投入重点,反哺力度还将加大,农民的实惠还将增加,惠农强农政策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另外,要积极开拓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的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关键词:农民增收

  “蛋糕”做大,更要分好

  “十二五”规划追求“民富”,“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是“十二五”主要目标之一,意味着国家将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将提升到更重要的战略高度。

  “所谓发展,不是简单地看GDP,更要看重老百姓的收入和福利的改善。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做好蛋糕。包容性增长,寻求的就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的人分享发展的成果。”韩俊说。

  “十一五”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先后跨上4000元、5000元台阶,2009年达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8.3%,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时期之一。但不容忽视,目前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韩俊分析,“十二五”期间农民持续增收难度不小:

  首先,我国尚有近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主要以40岁以上的农民为主,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转移就业难度大。

  其次,农业物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节节攀升,比较效益偏低矛盾仍很突出。农产品价格总体偏低,各项补贴的增加还不能抵消成本上涨造成的影响。这给农业的家庭经营收入增长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最后,农民增收的渠道还不宽,财产性收入有限、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仍很低。

  如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李国祥说,根据《建议》,要使农民收入普遍快速增加,需要建立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今后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方面,将更多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额,不断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更快增长;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增加粮农和其他弱势群体农民的转移性收入;通过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建设,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只有这样,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才能遏制。

  韩俊说,2005—2009年,农民增加的收入46.7%来自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从根本上来讲还是靠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一是合理稳定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二是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三是促进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机会。

  “十二五”期间,调节收入分配比重,要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速不低于GDP增速,劳动者收入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保持协调。“民富”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在未来五年,农民增收的瓶颈将逐步打破,农民的腰包会越来越鼓。

  关键词:农村民生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十一五”期间,中央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民生的薄弱环节——我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两免一补”让至少1.5亿农村家庭受益,使大量辍学学生重返课堂;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新农保试点启动,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能报销”后,又正在实现 “养老不犯愁”。“十一五”涉及民生的两个约束性指标,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目前都已完成。

  然而,城乡发展失衡仍然突出,最需要统筹。李国祥说,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底子薄,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有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较低。2009年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了12%,用于“三农”的支出增长了21.8%,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明显偏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途径。《建议》提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意味着农民将逐步享受没有差距的教育资源、社会服务和生活保障。

  韩俊认为,统筹城乡最应该统筹的是公共服务,调整国家财政资源和建设资金的投向,由以城市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转变,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公共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保障水平。

  可以期待,在未来5年中,随着农村民生的继续改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新农村离我们越来越近。

  关键词:城镇化

  农民工尽快变市民

  未来5年内,城镇化率将首次超过50%。李国祥说,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直接消费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带动10万元的建设投资。我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促进发展最大的潜力也在城镇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将成为“十二五”城镇化进程的重头戏,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

  “十一五”开局的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简陋工棚”到“阳光公寓”,从暂住证、务工证到选民证、医保卡、工会会员证,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些歧视性规定逐渐消除。

  尽管过去十几年来城镇化率快速提高,但由于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后,大量城市常住人口并未纳入城市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

  和“十一五”相比,“十二五”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条件更加成熟。韩俊分析,首先是国家财力更充裕,更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是农民工结构发生了变化。未来几年内,第二代农民工将成为农民工主体,他们对土地的依恋情结弱,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正在发生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转变。

  韩俊说,农民工市民化首先是就业问题,必须以增加就业为前提,如果盲目地增加城镇人口,会导致过度的城镇化,造成进城农民的贫困化。第二,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各项劳动权益,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城镇用工单位基本都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和合理增长。三是要改革现行城乡二元的福利体制,鼓励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定居。四是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把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我国的城镇化绝不走让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后进城沦为贫民、城市出现大量贫民窟的道路。在农民进城还没有扎下根之前,决不能轻易拔掉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个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受侵犯,是整个“三农”政策的核心,也是城镇化成败的关键。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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