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贵州客管局原局长宋建星受贿613万一审判无期

2010-10-25 14:19:00    作者: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10月25日报道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贵州省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没收上缴国库。

  宋建星现年50岁,从1995年3月至2008年期间,宋建星先后担任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下属的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客管办)副主任、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兼省客管办主任、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兼省客管办主任、省客运交通管理局(省客管局)局长。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借机大肆收受他人贿赂达631.3437万元。另外还有近700万元收入说不清来源。

  据了解,宋建星被扣押、冻结的现金、存折、房产等物品共计价值1917万余元、3.5万余美元、4.8万余元港币。法院已查明宋受贿金额631万余元。另外共收受礼金347.23万元、美元1.12万、港币2万元;宋建星能说明来源的合法财产共计223万余元。尚有665万余元、2.4万余元美元、2.8万余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刘宝才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