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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巡视工作重点在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

2010-10-25 16:14: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李强的署名文章称,中国党政“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甚至成为难点和“盲点”。因此,巡视工作的重点在于有效监督“一把手”。

  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一把手”案件所占数量多、比例大。对此,文章表示,鉴于目前党政“一把手”一般由上级提名,显然在这种权力授受框架内最有力的监督只能来自上级,因而巡视十分必要。

  文章称,巡视组受上级党组织委派,对下级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干涉,独立性、权威性很强,可解决“上级监督太远”问题。此外,巡视组下去后的所有经费自理,巡视人员对于被巡视地区、单位而言也是“生面孔”,是一种有效的体外监督。

  巡视制度建立以来成效显著,仅党的十七大后中央巡视组就移交案件线索多条。其中,有的高级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各省巡视组也发现一些案件线索,多人受到法纪严惩,诫勉提醒、受处分或组织处理。实践证明,开展巡视强化党内监督,以巡视有效监督“一把手”是现行体制下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问题的较好选择。

  当前,个别“一把手”用人一言堂、签字一支笔,甚至成“一霸手”,群众意见很大。文章对此表示,巡视工作条例要求了解的六项内容中,最要求突出和把握的正是“一把手”的“廉政”、“用人”问题。从实践上看,一些“一把手”在廉政和使用干部方面存在问题,通过巡视可以发现解决。

  同时,巡视组着眼于防患未然,立足于事前、事中监督,可以发现和消除苗头性问题并受委托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等,可以解决“事前基本没有监督”等问题,体现出主动监督、查找问题,体现出监督关口前移,是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治权力运行失范。

  此外,文章还指出,相对于纪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巡视监督在性质上具有补充性、主动性、定向性、综合性,针对特定对象,同时由于规定巡视机构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预正常工作等“四不”原则,只负责监督,所以又能够很好地处理了巡视与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关系,避免产生交叉。这不仅弥补了党内经常性监督职能不到位的现状,还提供了各地、各部门真实可靠、有价值的第一手材料。

  在论述巡视监督制度的诸多优点之余,该文章同时针对其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以总结既有实践经验,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一把手”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提高认识,巡视是监督“一把手”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自觉配合巡视工作。广大党员应充分认识巡视监督“一把手”工作的重要意义,负责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被巡视地区或部门的“一把手”要更加正确认识巡视,自觉把巡视作为一项检验工作必不可少的“政治体检”来对待。

  ——进一步突出重点,关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一把手”。针对“一把手”监督薄弱的现状,巡视应突出重点,就是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其形成一定的监督压力,而不应消散在“班子成员”中。巡视组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解被巡视“一把手”上,汇报时,将被巡视的“一把手”情况重点汇报;督促整改抓落实时,将“一把手”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进一步探索手段,研究解决摸“一把手”实情难问题。必须讲究方法,在运用好已有方式方法的同时,不断改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巡视监督“一把手”能摸清隐情的关键,还在于行使监督权的手段。现有的手段如有不足,就可积极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做法,探索多种有效手段,否则就可能出现职责与手段不匹配、不对等情况。

  ——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巡视“一把手”成果有效运用。“巡视是手段,不是目的”。巡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查找问题、加强监督,来推动地方和部门的工作。珍惜、用好巡视成果,是决定监督“一把手”工作成败的要害。可探索党委主要领导直接听取汇报“直通车”、巡视组长参加省纪委常委会和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等制度。

  ——进一步改进方法,形成各种监督共同监督“一把手”的合力。巡视只是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中的一种,在充分认识和发挥其优势的同时,还要把其置于党内监督的总体布局中把握,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效结合,与各级党委、各个监督部门的有效配合,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保证监督工作的统一性、协调性,形成监督“一把手”合力。

  ——进一步建设队伍,为巡视监督“一把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按有关规定选好配强巡视干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优秀干部参加巡视,关键是选好组长,这也是近年来我们巡视工作取得成绩的原因。要进一步加强对巡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认真研究相关激励机制。对巡视干部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不适合的调离,违纪违法的查处。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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