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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时代,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0-10-29 19:46:00    作者:   来源:央视网  

问:《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目前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答:这次活动主要是评选歌曲作品,一般应由词曲作者选送,如果征得词曲作者授权,演唱者也可作为参评者的主体选送作品,如该作品获奖,获奖人为该作品的词曲作者。

  问:《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目前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和以往的征歌评选活动相比,这次活动有什么特点?

  答:有五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规格高、规模大。这次活动是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一次全国性的新歌征集评选活动,其规格和规模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之最。第二个特点是全覆盖、零门槛。征集对象全覆盖,无论是专业词曲作家,还是和业余词曲作者,都可投稿参评;投稿方式零门槛,参评者直接向组委会投稿,不须层层筛选,参评作品直达终端,保证了评选标准的统一,同时也降低了评选成本。第三个特点是先推介、再评选。我们将把初评出30首入围作品,进行重新编配,再由知名歌唱家演唱录音,并拍成MV在全国电视和广播媒体密集播放,通过先期推介,让群众对这些参评歌曲有一定的认知度,这样网民投票就不至于盲目,提高了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同时也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增加了歌曲的传播度。第四个特点是群众和专家共同评选。以前的群众评选,主要是采用填写报纸选票和手机、网络投票等方式,我们这次活动除了网上投票以外,还首次在全国采用随机抽取的群众评委参与打分,这些群众评委不公开姓名,因此不会受到任何外在干扰和影响,只凭自己对歌曲的真实判断来打分,这样就相对更准确的反映了群众对哪些歌曲的喜爱程度,使评选更加公平公正。第五个特点是后续传唱推广力度大。按照中宣部的部署,评选结束后,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各省区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将把进入终评 30首歌曲的宣传推介工作和10首获奖歌曲的推广普及工作,作为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重点栏目、重要时段反复播出,强力推介,使这些优秀歌曲作品广泛流传,真正传开、唱响。

  问:这次征集评选活动怎么进行?

  答:按照活动日程,这次评选活动分初评、推介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到2011年1月10日(2010年12月31日截稿)止,为初评阶段,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所征集的作品分批初选,拟选出30首作品进行推介。2月15日至5月15日为推介阶段,将初选出的30首歌曲进行重新制作(编配、演唱)后,在全国电视、广播和网络及其他媒体进行广泛推介。5月16日至5月26日为终评阶段,在对初选的30首歌曲进行推介的基础上,采用网民投票、群众投票、专家投票三种评选方式,由群众和专家共同终评,最后根据终评结果,取得票最多的前十首歌曲为本次评选活动的获奖优秀歌曲。终评结束后,于5月31日在央视一套举行盛大的颁奖晚会。

  问:参与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提交作品?

答: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参评作品直接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中央电视台影视之家南楼710房间,邮编100039;还有一种是通过网络提交,将参评作品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zhengji@cntv.cn 。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12月31日,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邮件到达北京市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以参加者在提交作品之后收到的回执电子邮件所述提交时间为准。
有关作品征集的其它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网络电视台综艺台查看。

  问:除了词曲作者,演唱者也可以投稿参评吗?

  答:这次活动主要是评选歌曲作品,一般应由词曲作者选送,如果征得词曲作者授权,演唱者也可作为参评者的主体选送作品,如该作品获奖,获奖人为该作品的词曲作者。

  问:对参评作品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在活动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凡是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新创作的各种演唱形式的歌曲(美声、民族、流行等)均可选送参评;参评作品在主题内容要求大力弘扬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民族团结、歌颂伟大时代,同时要求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易于传唱。

  问:有些参评者可能选送的不是录音小样,而是歌片(歌词和曲谱),这在初评时会影响评选结果吗?

  答:不会。这次活动考虑到可能有一些业余作者没有制作录音小样的条件,我们允许参评者以提交歌片的方式参加初评,初评时,组委会将聘请专业演唱者照其歌片视唱,评委根据视唱打分,所以不会影响评选结果。

问:这次活动采用网络、专家和群众评委相结合的评选方式,保证了评选的公平公正,很受大众赞扬。我们想知道,专家评委会如何组建?

  答:关于专家评委的产生,首先是确定标准,我们的标准是,高级专业职称,有较多的创作成果,全国知名,具有业内权威性,同时也要有较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凡是符合这些条件的词曲作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评论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歌唱家和音乐人,都可担任此次活动的评委。其次是建立评委人选库,由四家主协办单位分别按上述标准给组委会提供评委名单,经组委会综合平衡后,列出进入评委库的名单。最后是临时抽取担任每轮初评(5至7名)或终评(30名)的评委人选。这样既保证了评委人选的专业资质,又遵循了程序公平的原则。

  问:那群众评委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答: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具体办法是,有兴趣担任评委的各界人士,按照所公布的要求,在中国网络电视台综艺台的网页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在公证员的公证下,从所有报名者的身份证号码中,按事先确定的地域或行业比例,抽取300人担任群众评委。群众评委产生后,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电话方式同其一一对接,如对方确认无误,组委会则给对方邮寄正式邀请函和保密承诺书,对方一旦签署,便形成了双方合作的法律关系。终评前,组委会将30首入围歌曲的CD盘分别邮寄给300名群众评委,每位评委在规定的时间里,在随附的隐去作者姓名的评选表中,填写出自己所喜爱的10首歌曲的编号,回邮给组委会。

  问:组委会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重新编配录音时,会选用原唱者演唱吗?

  答: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重新编配录音,其目的是为了表现出作品的最佳效果,因此,总的原则是这首歌适合谁唱就请谁,不硬性规定由谁唱或不由谁唱,如果某首歌曲大多数评委都认为原唱者能很好的完成这首歌曲的演唱,那我们就当然没有理由不继续用他。

  问:组委会对获奖歌曲的后续推广普及工作有什么具体计划?

  答:初步计划是,明年5月30日颁奖后,组委会将视歌曲质量和传唱程度,选择若干城市,由各省市区负责举办大型巡回演唱会,请知名歌手来演唱,中央电视台一套综合频道、三套综艺频道播出节目录像。中央有关部门还要求把获奖优秀歌曲作为保留节目在电台电视台反复播放,作为群众歌咏活动的推荐曲目由各地组织群众演唱,进一步扩大优秀歌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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