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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规定古树名木不得轻易“挪窝” 违者将遭罚

2010-11-02 07:38:00    作者:曹菁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清远市政府最近已发布《清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记者昨天获悉,清远市政府发布《清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移植银杏被截留

  清远规定古树名木不得轻易“挪窝”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清远仅存不多的古树名木亟待建立“户口”得到保护。记者昨天从连州获悉,连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在西江镇截获三棵遭非法移植珍稀银杏树。清远市政府最近已发布《清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移植名木不报批要罚

  据了解,连州此次被查获的三株银杏,树龄近百年,最大的一棵高达11米多,胸径近15厘米。三株银杏树大龄长,十分珍贵。连州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批被查获的银杏树,事主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取得相应合法手续就私自购买移植,属非法移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作出处罚。

  目前,截获的三株大银杏已移交市园林绿化部门,种植在连州文化广场上。

  百年古树不许迁移

  目前清远市区仅存的古树屈指可数,仅在一些老街区的深巷还幸存数棵,随着城市开发的逼近,它们的命运令人担忧。

  记者昨天获悉,清远市政府发布《清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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