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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专家:腾讯若被判垄断最高被罚12亿

2010-11-05 06:36:00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他认为,360公司也好,腾讯公司也好,它们处于垄断地位,并且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从本质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透露说,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法律专家建议对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

  “若腾讯被判垄断

  最高将被罚12亿”

  昨日,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律师及软件技术专家蒋涛作客一网站,就腾讯、360纠纷进行交流。胡钢律师认为,腾讯未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对涉及此案的双方进行反垄断调查。据胡钢估计,若腾讯被判定垄断,最高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

  不应损害网友权益

  胡钢表示,整个事情涉及到几个重大的法律问题,比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软件权保护的问题、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反垄断的问题以及损害商誉乃至刑事犯罪的问题,非常复杂。

  他说,360公司指责腾讯公司的相关软件有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腾讯公司说360公司是外挂,所以按照用户协议停止服务,逻辑上不是很清晰。360是否是外挂,或者影响到腾讯公司,构成了违反腾讯公司的情形应该由第三方公司认定,首先是技术认定,其次是法律认定,是否仅仅由腾讯公司自己一家认定呢?如果腾讯公司是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开展的自立救济,但前提是不应该损害广大无辜的第三方网友的合法权益。

  建议调查双方垄断

  胡钢还表示,这两家可能都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因为我国的《反垄断法》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

  他认为,360公司也好,腾讯公司也好,它们处于垄断地位,并且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从本质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他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当启动对这两家公司涉嫌反垄断的调查。

  他透露说,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腾讯上年的人民币收入是124.4亿元,如果判定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360公司的收入数据不详,但从其发展速度和规模来说,如果是10%,也是数千万的概念。

  建立行业公约制度

  蒋涛提议说,应该建立一个真正的行业公约制度,来界定用户有哪些权利,包括安装权、卸载权、知情权等等。

  胡钢对此表示赞成,他说如果相关各方签订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约,可以在出现矛盾后遵守公约,快速从内部解决。他举例说,几年前流氓软件也一度甚嚣尘上,在广大用户、行业协会、行业从业人员以及从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它人人喊打,问题也就解决了。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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