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9 08:54:00 作者: 来源:兰州晨报
早在今年7月7日,兰州就在其出台的楼市“新政”中提出了“限购令”,但时至今日,限购效果却不是十分明显。于是,11月5日召开的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又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这个兰州新政的“加强版”被业内称之为“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意见》将在近两日公布,但其中“本地、外地居民都只能购买一套房屋”等规定,还是引起了各方热议。
本地居民限购一套房
未满18周岁禁止买房
在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对今年7月7日兰州《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中“非本地居民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的规定,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以保证有限的房源用于自住型需求。
《意见》提出,从11月10日开始,兰州市将对近郊四区范围内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售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防止开发企业偷漏税款,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同时,通过物价部门对每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抽样调查和公布项目的成本构成因素,告知广大市民目前兰州商品房开发的利润空间;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住房房源、空置率等信息,使广大市民能够理性消费。另外,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在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市房产局将向社会公布。
“严令”祭出市场震惊
兰州楼市恐大起波澜
“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如同地震!”11月8日,当得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后,玛雅房屋安宁分公司经理邱振武十分震惊地告诉记者:“这将使兰州楼市大起波澜。”
让他最感到意外的,是兰州在原先“限购令”的基础上,将“本地居民购房不得超过两套、外地居民购房不得超过一套”的规定追加到了“本地、外地居民购房都不得超过一套。”同时还规定“未满18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地买房。”“这样,市场份额一下就能减少1/3。”凭借多年经验,邱振武认为如此强势的“限购令”一旦最终执行,将不仅使投机性购房者失去了可操作的“空间”,甚至会波及到一些普通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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