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四部门督查各地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情况

2010-11-09 16:17:00    作者:张晓松   来源:新华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已组成联合督查组,将于本月对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汇总督查情况和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由四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已组成联合督查组,将于本月对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这次督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区按照《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组织发动情况;各地对本地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整治的情况;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复查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复查的情况。

  督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汇总督查情况和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由四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

  四部门通知未列入本次督查范围的地区,要继续开展检查和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深入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

  (记者张晓松)

马震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