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1 20:43:00 作者:卫敏丽 来源:新华网
记者11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上获悉,一项旨在规范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经营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自律公约即将实施。
据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介绍,近年来,国家从政策扶持入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快速增加,有些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已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
记者了解到,《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自律公约》由全国养老服务业的行业组织--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发起,该公约旨在充分发挥行业诚信自律作用,进一步创新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管理体制,规范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行业整体形象,保护老龄消费者和民办养老机构及涉老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在恪守行业准则和社会责任,强化服务理念和行业引导,严格依法经营和管理,信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章程,提高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自律条款,要求组织开展“细微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细致、周到、热情、高效”的人性化、特色化、细微化、亲情化的服务,创造一个文明、安全、舒适、愉快、便利的养老环境,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质的专业服务,维护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的行业形象。
据介绍,《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和涉老服务组织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此前已广泛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和涉老组织的意见,本次会议后,将予以进一步修改充实,并择机正式对外公布。(记者卫敏丽)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