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4 13:35:00 作者:张凌发 万凌云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报讯 本报11日对镇江城管收取预交罚款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12日上午,记者从镇江城管部门获悉,他们已经紧急叫停收取“预交罚款”,城管部门还在山巷广场对面拆迁空地上平整出近1200平方米的场地,并摊铺了近800平方米的沥青,供展商安置摊位。从12日晚开始,展商已经开始转场,山巷广场将交还镇江市民。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山巷广场,发现所有摊位都被雨布、油布包裹,不少摊位的玉石器已装进木箱。众多城管执法队员正在现场维持秩序,部分工作人员在逐一做摊主的思想工作。由于组织者刘某已经“失踪”,众摊主被刘某收取的费用也无法讨回,加上转移这么多玉石器困难重重,转移场地遭到摊主的强烈抵触。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润州分局副局长史群为说,收取“预交罚款”是不对的,当初主要是考虑违章人逃避处罚而定的,现在他们已经全面停止收取“预交罚款”的行为。他说,组织者刘某11月1日就与镇江市城投公司下属的“镇江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场地租用审批表”,而且协议占用面积只有70平方米,协议交纳保证金是10000元。但实际上,这些摊位占地面积超过了700平方米。在广场管理方同意布展的前提下,他们才接受组织者刘某的3000元“预交罚款”申请,目的也就是想提醒摊主们不要占道经营,哪知道反而被他们误解了。 (张凌发 万凌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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