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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高层消防应立足自身设施不宜盲目配云梯

2010-11-19 07:02: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引发人们对高楼火灾抢救和疏散等难题的关注。但专家认为,装备“长高”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楼宇“长高”的速度,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立足于建筑消防设施自身,立足于自救。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引发人们对高楼火灾抢救和疏散等难题的关注。

  据了解,我国现有高层建筑162000多栋,其中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就有1500余栋。专家呼吁,要尽快从代价惨重的重特大火灾中吸取教训。

  大火为何总烧在修在建工程?

  据调查,上海胶州路失火的高层住宅,正在进行外墙节能保温改造。

  记者发现,近年来的建筑物大火,大多都发生在在建或在修工程:11月13日失火的清华学堂,正在修缮;去年失火的央视配楼,也在建设中;去年4月南京中环广场的大火,起火原因更与此次上海的大火有相似之处——由电焊焊渣引发。

  据统计,高层建筑施工中发生的火灾占整个高层建筑火灾的85%以上。

  为什么火灾多发生于在修在建工程?原因在于,临时建筑物往往布局混乱、施工材料管理失当、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尤其在建建筑工程中易燃物极多,一旦起火,燃烧猛烈、蔓延迅速,易形成立体火灾。

  进入胶州路失火大楼勘查的一名消防专家告诉记者,当时,该栋大楼犹如“炉膛”一般“立体燃烧”,底层民居的可燃物均已燃尽。这种火灾,建筑的火灾荷载、高度、火场需要的供水,都远远超出现有的消防条件。

  专家说,在建建筑工程一般没有自动报警与水喷淋系统,绝大多数也没有设置临时供水竖管。火灾发生后,建筑没有防火分区,没有卷帘、防火门等分隔设施,难以控制迅猛发展的火势。

  有消防专家建议,类似胶州路这种修缮工程,应设立“临时专职消防员”,在楼顶或地面随时观望,一有情况,立即打开水阀,架设水枪灭火。

  举高消防车是“生力军”还是“装备秀”?

  在高层建筑火灾现场,只有足够高度的举高消防车才能有效使用水枪。国内不少地方近年纷纷进口或拟进口举高车。

  但专家认为,装备“长高”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楼宇“长高”的速度,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立足于建筑消防设施自身,立足于自救。

  据介绍,超过68米的举高车,费用就达到1000多万元;100米左右的,费用达到2000多万元。事实上,这类举高车由于自身过重、过长、过高,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常常无法拐弯、无法停车,甚至不能进入小区。

  一名消防专家告诉记者,某地进行一场消防演习,进口举高车经过在市区路面的两个半小时折腾,才到达火灾现场。大型举高车出动,甚至需要一辆车先跑一趟侦查路线,才能动身。因为出动不便,不少城市的举高车甚至从未参加实战。

  据记者了解,消防专业人士以及专家普遍都认为举高车不应盲目进口。“攀高”应该考虑国内的城市实际使用需要,合理配置。在装备更新之外,更应该关注的是装备和人员的合理科学配置。

  专家建议,一些特大型城市,应该考虑更加科学地配置消防人力物力。比如,在高楼密集的区域,站点的设置密集度就应该高于国家标准。各地也应该按照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合理的消防配置:在化工企业多的地方,应该多配置灭油灭火的装备;在高层建筑云集的区域,则多安排举高车、云梯等。

  高楼火灾疏散,能否有条件使用电梯?

  既有的消防知识强调,火灾中不能使用电梯。然而,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的专家却认为,“火灾发生后,电梯不是绝对不能用,美国‘9·11’事件中,大多数人员是通过电梯逃生的。”

  该所2006年就开展了火灾中利用电梯疏散人群的研究。事实上,在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中,利用电梯成功疏散的案例不少。

  近几年,随着电梯及消防技术水平不断发展,利用电梯进行疏散已经成为可能。美国2009年新发布的《生命安全规范》(NFPA101—2009)的附录B中,就新添加了一条说明:“在火灾情况下,可以有条件地使用电梯”。

  专家建议,应尽快完善技术条件,使相关研究成果得以实践。有关行政法规及条令中关于“禁止火灾中使用电梯”的规定也应改为“有条件使用电梯疏散”,并向大众推广。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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