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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面子百姓买单"纠正 广西浦北清退居民缴款

2010-11-21 18:15:00    作者:吴小康、侯巍   来源:新华网  

记者21日从广西浦北县了解到,针对这个县“一江两岸”房屋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浦北县决定,对已改造的房屋,由政府全部出资改造完成;并坚决清退改造工程居民已缴款。

  记者21日从广西浦北县了解到,针对这个县“一江两岸”房屋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浦北县决定,对已改造的房屋,由政府全部出资改造完成;并坚决清退改造工程居民已缴款。20日一天已清退30余万元,目前,余下的退款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

  近日,网上热议浦北县为迎接今年举办的45周年县庆要求县城的马江河两岸住户临街房屋统一改造,改造资金以住户出资为主,县政府补助为辅。这种“政府要面子百姓来买单”的行为受到大多网民的强烈抨击。

  浦北县副县长林继培承认:“一江两岸”房屋改造装修费35%-50%部分由居民来承担,这一做法是错误的;同时,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年8月18日下发的通知中称对未按时完成改造的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严厉行政措施进行管理的规定,也是错误的。

  浦北县政府已决定,坚决纠正“一江两岸”改造工程中给群众造成负担的做法;撤销县住建局2010年8月18日的《通知》;并停止一切县庆周年庆典活动。县里在走访居民户,征询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决定对缴交“一江两岸”改造工程费用的居民户进行清退。对尚未实施改造的房屋将按照规划,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

  延伸阅读>>

  为迎接45周年县庆,广西浦北县要求部分临街房屋统一改造,住户需先交改造资金。该县住建局发文要求,春节前未完成改造的,将采取严厉行政措施。

  规定

  临街立面改造住户先交钱

  14日,广西浦北县有关人士向本报报料称,浦北县迎县庆大搞面子工程,强迫居民花钱按统一标准装修外墙立面,统一装琉璃瓦,不按时交钱的,县政府将采取严厉的行政措施进行管理。

  8月18日,浦北县住建局发布通知称,为提高县城品位和居住环境,县城“一江两岸”住户临街立面要按统一设计进行重新改造,需改造资金约3200元/延米,改造资金以住户出资为主,县政府补助为辅。

  通知指出,为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各住户应在8月28日前预交临街立面改造资金,最终根据工程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质疑

  我的钱政府为何可随意支配

  为调动住户积极性,通知指出,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的,县政府补助改造资金的65%;11月30日至春节前完成改造的,县政府补助50%。

  通知强调,春节前未完成改造的,县政府不再给予补助,并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严厉行政措施进行管理。

  居民户的立面改造按组团统一招标施工。若居民联合、按组团统一自行组织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也按同等价格进行奖励补助。

  “政府要求我们自己掏钱装修,还必须装修成政府要求的样子,为什么我自己的钱政府可以随意支配?”该报料人士说。

  当地一居民介绍,因拖欠改造费,工作组多次上门催费,“没有钱你可以去找别人借,要不贷款什么的都行啊,反正你一定要把钱交上。”(记者吴小康、侯巍)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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