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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处罚 安徽滁州7家网吧将公安局推上被告席

2010-11-22 17:20:00    作者:张建亚 汤云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滁州11月22日消息(记者张建亚 汤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不服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连日来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全椒两地7家网吧老板将各自属地的公安局先后推上法庭被告席,他们要通过法律途径“扳倒”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

  因为在民警检查时发现,网吧内有人在上网前未登记身份证,来安县青苹果网吧和心悦网吧都分别接到当地公安部门一张高达1万元的高额罚单。2010年10月13日,两位网吧经营负责人联合向来安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违法行政将来安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然而,11月12日就在法院准备开庭前,原告与被告达成庭外协议,网吧业主随即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而撤诉理由为,网吧老板与来安县公安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双方达成共识:来安县公安局承诺对网吧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的不再执行;公安局承诺严格规范今后的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

  心悦网吧业主:我们也考虑到,我们做生意也不想打官司,就是想到底归哪个管,我也上网看了,一个行政行为只能有一个主管机关来管。

  就在来安网吧与公安部门达成和解3天之后,全椒县5家网吧又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中指出,2010年8月,全椒县公安局民警,未出示检查通知书、检查证,擅自进入当地飞宇等5家网吧进行“检查”,并非法逐个查验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件。最后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规行为”下达5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飞宇、鼓浪等5家网吧被处以8000至15000元的不等的行政处罚。

  全椒飞宇网吧业主司开政:它是按照《互联网管理条列》第31条处罚的,是按照最高限。我们认为他对我们这种处罚过重,所以我们也没有办法,找他们公安部门也讲不清楚。

  担当法律顾问和委托代理人的是被网吧老板称为“网吧维权第一人”的李远。目前,国内只要涉及网吧维权的案子都跟他有关。他认为,网吧真正管理者应该是文化部门。

  李远:根据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条例规定,管理是文化机关,公安机关没有主体资格。

  另外,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登记事项属企业内部经营行为,依法由主管部门即文化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对企业内部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处罚”也属超越法定职权,因此,李远认为由公安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无效,且处罚也过重。

  李远:你单从他对于网吧处罚的额度来看,他也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对所有网吧基本上都是1万5以上,只能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

  网吧业主希望通过法律诉讼来确定主管部门,进一步保障他们的权益。

  网吧业主:就是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我们的执法主体部门是谁,像我们网吧只能主管部门来检查。只要我们不违反治安规定,如果你公安机关没有这个执法主体,请你不要乱检查、乱罚款。

  目前,全椒法院已经接到此案诉讼,当地公安机关表示现在已经进入法院诉讼阶段,公安局将不做任何回应,一切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再行处理。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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