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8 21:41:00 作者:新飚 林捷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厦门11月28日电 (新飚 林捷)记者28日从厦门市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得到消息,11月27日中午发生在厦门海域的含油污水污染海面事故已得到有效处置。目前,受到污染的厦门港有关水域和航道已经基本恢复清洁。
正在现场继续组织剩余油污清除工作的海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预计28日晚上之前即可将受到污染的厦门港海面油污大体清除完毕,但受海上潮汐影响,可能会有个别岸线、沙滩油污带仍需进行进一步清理。厦门海事局将继续组织厦门港各清污力量和海上环保志愿者进行污染的后续清除工作,事故调查也已同时展开。
27日中午,一艘船名为“厦港拖3”的拖轮与一艘“千和12”的污油接收船在厦门港海天10号码头附近,因一时避让不协调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千和12”左舷2号舱发生破损,约5吨左右的含油污水流入事故海域,并在海浪作用下污染至厦门港部分海面。
事故发生后,厦门海事局第一时间指导“千和12”船上人员开展自救堵漏行动,海事巡逻艇亦于10分钟内先后抵达现场,迅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在指挥事故船舶将存油调驳的同时,厦门海事局全力调集社会海上清污力量等抵达现场开始驳油。当日19时,共11艘船舶参与清污行动,“千和12”溢出的含油污水得到围油栏控制。11月28日5时47分,在厦门海事局5艘海事巡逻艇的有序组织下,厦门通海船务等16家厦门地区海上清污单位被分配到东渡航道、厦鼓水道、厦嵩水道等有关污染水域,进行油污清理。截至28日15时,厦鼓水道等厦门港主要航道的海面浮油都已经得到清除。(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