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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用卡通形象“包青天”代言被指作秀

2010-12-07 06:51:00    作者:   来源:重庆晚报  

12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上首次公布了由卡通形象“包青天”和“独角兽”为“代言人”的中国法院形象征求意见版。

法官卡通形象

独角兽卡通形象

  12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上首次公布了由卡通形象“包青天”和“独角兽”为“代言人”的中国法院形象征求意见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卡通形象作为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可以为法院和群众沟通架起更加有效的桥梁。不过,最高法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民意调查却显示,超过一半的网友反对这两款卡通形象“代言”。

  最高法公布的两组卡通形象中,一组是法官卡通形象。一男一女两个大头娃娃来源于现实法院中的法官形象,他们身着法袍,名为“小包”。据悉,这是取意于被称为“包青天”包拯的秉公执法。“小包”卡通形象将在正式的立案信访大厅进行诉讼提示场合运用。

  另外一组是被称为“獬豸”的独角兽卡通形象。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该独角神兽拥有非凡的智慧,能辨是非曲直和善恶忠奸。

  “法院是很严肃庄严的地方,挂卡通形象有点搞笑,是在作秀。”北京市法学委员会会员、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说,不改变司法不公、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痼疾,表面的“形象代言”就是徒劳。

  刘晓原还称,“特别是申讨司法审判不公的上访人员,本身去法院就是有怨气的,如果有些接待人员还是没有执法为民的理念,态度不好也没有解释说明的耐心,就算在信访大厅四周都挂满微笑的‘包青天’又有什么用?”

  记者在最高法官方网站上就“中国法院卡通形象征集民众意见”的调查结果中看到,近半的网友均对“包青天”和“独角神兽”两款形象不支持。 据新闻晨报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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