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15:40:00 作者:鲁钇山 来源:羊城晚报
7日上午,广州中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并首次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将案件审理全过程在广州审判网上公之于众。广州中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称,网络将成法院与民众沟通重要渠道,今后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将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方式公开。
粤网上直播庭审开先河
案件是这样的———被告人余秀歧因与他人合伙经营花场期间结怨,2010年6月6日荔湾区海南村一花场持铁棍1根分别朝被害人王某、杨某的头面部、上肢等部位殴打,致两人受伤倒地,后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头部等受钝物作用致颅脑重度损伤死亡。杨某则构成5级伤残。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杀人案,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法槌敲下,各方在法庭上的表现都在网络上同步播出。对本案有兴趣的市民、当事人行动不方便或身在异地的亲属,可登录,旁听庭审的过程。
落实“公开审判”重大举措
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审判是宪法规定的司法基本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是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广州中院此次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通过网上直播的形式,将法院案件庭审全过程公之于众,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渠道,加深群众审判公开的观念”。
据悉,这是广东法院系统首次对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也是广州法院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重要举措之一。有法学专家表示,此举是司法公开的重大进步。
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气头上抄起铁棍闹出人命
-现场直击
7日上午9时30分,穿着一身棕色囚衣的被告人余秀歧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今年42岁的余秀歧面色白净,但严重秃顶,头上所剩头发不多,一双眉毛还比较浓密。
余秀歧对指认的基本犯罪事实并无意见。对于杀人的过程,他这样描述:“当时,房子的周围有很多铁棍,我就顺手拿了一根……我当时在气头上,整个人都晕了,什么都不清楚,也来不及想什么,就动手了……后来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其中一个又站了起来,我就拿着铁棍继续打……站起来那个身上有血迹,而倒着的那个没有,我一直以为他们没事,从没想到会闹出人命……”
是什么让余秀歧生了这么大的气呢?余秀歧表示,他认识被害人伤者杨某的时候就是个“不良青年”,当时杨某还到处见网友。但因为杨某的年龄比较小,而且经常缠着自己,哥哥什么的叫得亲切,余秀歧就帮了他不少忙。2005年,余秀歧开始来广州搞花卉生意,杨某也就来帮忙。后来到2009年,被害人王某也加入进来。但在此过程中,杨某的母亲经常插手,在6月3日,她再次对股权分配提出质疑,王某也随之而起。余秀歧越想越气,最后动手杀人。
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陈文宇报道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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