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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展开“拆弹”行动 30余万警力围剿火灾隐患

2010-12-10 15:01:00    作者:刘立纲   来源:辽宁日报  

11月5日、15日两天,分别发生于吉林和上海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吞噬了数十条鲜活的生命。截至12月8日,我省共检查社会单位33万多家,督促整治整改火灾隐患近9万项,为稳定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11月5日、15日两天,分别发生于吉林和上海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吞噬了数十条鲜活的生命。辽宁虽然与其远隔数百、数千公里,警钟却如在耳畔响起。

  我省虽然一直都在严查火灾隐患,但由于历史欠账、设备更新不及时及新建筑物竣工等多方面原因,隐患在一定范围内仍然突出。面对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随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吹响“集结号”,从11月29日起,展开了一次规模浩大的“拆弹”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不同以往,无论参战人数、处罚力度都堪称“空前”。尤其是全警参加、协同作战的模式,一举破解了消防部队人力不足的难题。这种做法在全国也属首创。

  截至12月8日,我省共检查社会单位33万多家,督促整治整改火灾隐患近9万项,为稳定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10天出动30余万警力

  才博和秦凤春这几天都是很晚才能回家,作为锦州市古塔分局南街派出所的副所长和民警,十多天前,他们接到任务,给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挨个“过筛子”,所有消防不合格的地方要一个不落地查出来!这些天里,他们像翻箱倒柜一样寻找隐患,只要发现问题绝不手软,还为120多家三级列管单位建立了消防档案。

  “没有基层民警助阵,此次整治绝不会如此深入、细致。”省公安消防总队一位领导坦言。根据整治方案,我省提出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率和一般单位走访率等6方面均要达到100%,而光靠7000多名消防官兵的力量,实现上述目标心有余而力不足。

  完全打破区域、警种界限,全警动员、上下联动,正是我省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一大创新。

  行动中,我省结合公安部门各机关和基层特点,按照警种的不同分工,采取了多种方式。消防部门负责第一、二级列管单位及建筑工地;治安(户政)部门负责指导派出所第三级列管单位;巡防、刑侦、内保等警种也分别负有协助检查消防车通道、督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查等职责。到12月8日,全省已经出动警力30余万人次。

  排查过程中,我省采取“实名制”,把辖区所有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任务,都分解落实到具体监督员和消防民警。同时,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14个市公安局以及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开展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厅机关与其他处室、消防总队人员混合编组,分包全省44个县(市),蹲点对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凡在督查中发现职责不落实、组织领导不力、检查不到位的,全省通报批评;辖区隐患问题严重、监管不力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据了解,目前,已有4名民警被停止职务。

  4828人进了拘留所

  作为一个开发企业,竟置消防部门多次警告于不顾,在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内建起了一座4层楼。12月6日,在隆隆的铲车轰鸣声中,本溪市这座建筑化为一片瓦砾。将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物拆除,这在我省历史上还是首次。另外,还有3家单位因为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审核违规施工等问题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这也是我省自新《消防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同时,为形成严格执法的态势,我省设置了5条“高压线”,即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依法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拘留;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安全出口、疏散安全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必须立即责令拆除;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此外,我省还要求,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符合政府督办条件的,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请当地政府挂牌。

  “严管重罚、上限处理”这八字方针,使此次行动对消防违法行为打击处理的密集程度和惩罚力度超过了历次,到12月8日,全省已经行政拘留4828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社会单位8386家,临时查封取缔1.5万家。沈阳市采取夜查、错时检查、跨区域检查等方式,深入全市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三合一”建筑和“七小”等场所,10天共整改火灾隐患7000余处。记者/刘立纲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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