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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借读费需要更多的制度跟进

2010-12-26 11:21:00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潮评论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12月25日《京华时报》)  以“倒逼”的方式,迫使政府职能部门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或许是目前情况下比较可行的一种手段。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据了解,各地已经纷纷出台取消借读费的政策,北京从去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中小学生借读费,之前的小学借读费为每生每学期200元。(12月25日《京华时报》)

  以“倒逼”的方式,迫使政府职能部门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或许是目前情况下比较可行的一种手段。

  众所周知,借读费早就被认为是一种极不合理的收费,不仅人为地制造了社会的不公,而且制约了人才的流动和劳动力的转移,使社会资源难以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和组织。所以,教育部作出取消借读费的规定,还是可以被认作为一次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借读费是伴随着户籍制度而产生的,教育部的规定,只是为借读费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使借读费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学校创收的手段。那么,在既得利益已经形成,并已成为许多学校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改善教师福利条件以及用于学校公务接待等情况下,教育部取消借读费的规定,学校能够自觉地接受和执行这项规定吗?会不会通过其他手段和办法,把失去的这块利益重新“捞”回来呢?如择校费摇身一变为赞助费,且要求家长必须写下自愿赞助的承诺书。将取消的借读费变身为赞助费、辅导费等,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更重要的,由于需要缴纳借读费的,往往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普通打工者等,没有关系、没有地位,如果缴纳一定的借读费后能够让子女有学可上,也算是满足了。假如因为取消借读费,学校接收这些孩子上学的“外在动力”失去,会不会发生这些孩子被学校以种种借口拒之门外的现象呢?如果这样,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当然,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认为取消借读费是不正确的。要知道,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近年来进行的若干次乱收费问题调查,教育乱收费都“名列前茅”,且大多年份都是高居“榜首”。所以,取消包括借读费在内的各项不合理收费,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关键是,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做到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因为,太多的案例证明,善政不一定能够结出善果。原因就在于,这些善政没有能够在执行中百分百地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还成为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利益集团谋取更多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所以,要确保这些善政不在执行中落空,还必须有更多的制度跟进和监督跟上。首先,要规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施政行为,任何地方、任何部门在执行中央政策和决策问题上,不能阳奉阴违、前应后反。一旦发生这样的问题,就以政令不通、执行不力进行严肃处理;第二,要加大对利益集团执行中央政策和决策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生不按规定执行,或变相保留、故意曲解中央政策和决策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手软;第三,对取消借读费等给学校正常运转带来的影响,地方政府要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和经费支持,确保学校不因为不合理收费的取消而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管理。

  当然,取消借读费只是教育管理改革迈出的非常有限的一步。要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人才流动和劳动力转移的问题,还要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以教育体制的改革来解决,如流动人口子女的高、初中入学和高考问题、就业问题、医疗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只有等待这些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了,城乡一体化、城市一体化、全国一盘棋的理想结果才能真正出现。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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