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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春节前开展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

2011-01-04 14:43: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4日电 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各类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各类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机构的供养对象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通知称,近期一些地方的民政机构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为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民政部决定春节前开展一次各类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各地应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此次安全管理检查情况报民政部。

  通知指出,社会(儿童、精神病人)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各类民政机构供养的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大多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差,当前天气寒冷、风干物燥,火灾等事故隐患明显增多,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地区各类民政机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供养对象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重点在防火、防漏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在排查中,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指导,对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和器具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各类民政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类民政机构领导要亲自带班。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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