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1 09:25: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广、开放性强、操作方便简单的优势,宣传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1月10日,公安部消防局、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联合组织开展互联网“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全国重点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均在首页醒目位置链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专题网页,网民可自行登录进行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该专题网页全面介绍了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家庭消防隐患自查方法、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制作指南和简易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并介绍了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其他消防安全知识。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全国每年发生家庭火灾5万余起,死亡800余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70%以上。2010年上海“11·15”火灾造成58人死亡,充分暴露出了我国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和自救自防能力薄弱的问题。加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对预防和减少家庭火灾的发生、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网民已达4.5亿人,涉及上亿个家庭,通过互联网对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服务,方便、快捷、实用、高效。公安部消防局、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局联合组织全国互联网站,同时推出网上“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并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宣传,将促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宣传、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社会氛围,也有助于广大群众在当前火灾高发季节,增强火灾防范意识、自觉消除火灾隐患、平安欢度佳节。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要求,各互联网站要认真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主动在本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进行链接、宣传,动员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作出积极贡献。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