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网络问政持续发力 “网络民意”再成两会热词

2011-01-21 08:59:00    作者:肖雄 廖洁   来源:红网  

“重视网络民意”被列为湖南“十二五”期间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之一。

    红网记者 肖雄 廖洁 长沙报道
  
  “重视网络民意”被列为湖南“十二五”期间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之一。
  
  在1月20日召开的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网络民意”与“网上监督”被双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网络民意”在湖南省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是第二次出现。这一看似简单的举动,却意味着,在湖南网络表达已经成为民主建设的新通道。
  
  回眸过去,重视网络、积极回应网络民意在湖南已践行上十年,成为常态。
  
  早在2001年5月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开通时,湖南省领导、各省直部门就非常重视这个栏目。
  
  网友们对省领导的每一次批示都兴奋不已,时任省委书记杨正午就公开表示自己经常上网。
  
  湖南的网络问政热也兴起于这一年。
  
  2002年10月21日,时任省委副书记文选德、副省长贺同新就亲自主持召开“‘网络与人民’暨红网《百姓呼声》周年座谈会”。贺同新当时要求,“全省各级领导,特别是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各部门的领导,要定期浏览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各级信访部门也要利用《百姓呼声》这一平台,把它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补充。”
  
  而到2006年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夕,湖南省委在国内省份首开先河,决定主动通过红网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公开向海内外人士大规模征集意见和建议。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省政协主席胡彪等21位省领导均对意见和建议作出了批示。
  
  而后,又有无数次来自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让网友感受到了来自高层的包容与尊重。
  
  2008年7月发生的一件事情吸引引爆了无数人的眼球:一个叫“信任党”的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以《烟囱多立一天,党的威信就多丧失一分》为题发帖,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意见,他认为省委大院的一根烟囱应该炸掉。他说,“要求老百姓做到的事,省委必须带好头,这样才能树立省委的威信”。
  
  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看帖后立即批示,并于12天后率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泰波,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省委办公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和长沙市部分领导,现场爆破拆除了该烟囱。
  
  周强自上任湖南省省长直至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亦多次批示或直接在网上答复群众诉求。
  
  在2010年1月召开的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周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上,首次写入了“网络民意”,提出“发挥院士专家等咨询研究机构和社会听证、网络民意在决策中的作用”。当时国内多家媒体第一时间予以报道和积极评价,认为这是“民主湖南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又一重大事件,也是开放湖南的最佳见证”。
  
  今天,2011年1月20日,省长徐守盛的政府工作报告,除了“网络民意”,又多了“网上监督”,值得铭记。
  
  现在,越来越多的百姓使用网络来参政议政,而越来越多的党政干部也正在养成通过网络获取舆情的习惯。2007、2008、2009、2010年,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连续4年,湖南省市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红网转交的网帖上批示超过“1000”;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回函回复超过“1000”;同时呈现出一个可喜的趋势——主动回复数量大幅度增加,特别是2010年,党委政府的公开回函回复达到了2225个(均已公示),实实在在帮网友解决了大量的问题。
  
  2010年7月,湖南省林业厅厅长邓三龙就亲自查阅下载网友在《百姓呼声》发布的帖子,就6个不同的帖子中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做出批示,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公开回复。
  
  2010年10月15日,网友朱培立在《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的“红头文件”——《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第六条存在“违法”和不可行性,建议纠正《办法》中的违法条款。湖南省建设厅领导上网看到帖子后,马上联系发帖网友,和网友就此事进行探讨。
  
  同时,更多的网络问政活动正在进行。红网正在举行的“潇湘新乐章——唱响‘四个湖南’红网市州行大型网络直播活动”,各地党政一把手直接与网友面对面的交流的机会,并现场直播。目前已有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益阳市委书记马勇、张家界市委书记胡伯俊、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4位市委书记与红网网友面对面。这正是红网创造性开展网络问政的又一次新的尝试。

王晓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