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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开发商“捧杀”的官员

2011-01-23 10:26:00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毕某,因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湖北省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涉嫌受贿120余万元受审;山西省忻州市住建局原副局长贾杰、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公款被处理;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毕某,因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毕某在任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为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贷款提供便利,先后6次收受开发商贿赂131万元人民币;为他人承接本单位办公楼装修工程提供帮助,收受3万元人民币,共计受贿134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0年5月21日,毕某在单位员工受贿犯罪被查处时,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 

  湖北省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涉嫌受贿120余万元受审;山西省忻州市住建局原副局长贾杰、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公款被处理;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原建设局长因受贿获刑12年6个月……

  近日,各地均有官员因贪腐落马,细究这些官员的贪腐历程,不难发现,其中不乏房地产开发商的身影。实际上,不只是这些案件,近年来,“地”、“房”、“项目”、“招标”、“容积率”等等专业用语都能与贪腐官员挂上钩。房地产开发、权力,两者的结合已经成为贪腐的潜规则。本版今日选取这种潜规则下的一大典型案例,以期通过此案,勾勒出权力与巨大利益交织而成的腐败网。(记者 胡新桥 通讯员 梁军)

  非常案件

  在担任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人的十余年间,先后收受70多个开发商的“礼金”上千笔,大肆受贿上千万元——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这名在开发商眼中的“红人”,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樊中黔的落马虽然只是个案,但其经历足以折射出诸多官员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行业领域纷纷落马的堕落轨迹。 

  城建领域成“聚宝盆”

  樊中黔开始收钱,是从1998年年底担任贵阳市国土局局长开始的。

  1999年元旦,在贵阳市国土局的办公室内,樊中黔收下了宏立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总送的1万美元。这年年初,樊中黔就帮助该公司协调办理了一个商品房项目的土地手续。同年8月,樊中黔在该公司用地申请报告上批示“同意上报”后,转年春节又收到人民币两万元。

  2000年12月,贵州龙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总请樊中黔帮助办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手续,国土局在4天内即审批完毕。第二年,这名老总送给樊中黔两万美元。

  2002年,在贵阳艺校立交桥项目工地上,已任贵阳市建设局局长的樊中黔,遇到广西电白县个体建筑承包商崔全庆。几个月后的中秋节,崔全庆送给樊中黔5万元“铺路”。

  2003年,崔全庆承建贵阳大剧院,正好碰到年底钢材价格高涨,于是多次要求调价。樊中黔召集相关单位协调,最后确定在钢材涨价部分,由建设方承担6成、承包方承担4成,给崔全庆节约了一大笔钱。故此,2003年春节至2004年中秋,崔全庆3次送给樊中黔共计43万元。

  此后,崔全庆和樊中黔的关系越来越好,先后向他“进贡”了118万元。

  2005年,樊中黔任贵阳市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同年下半年,樊中黔又兼任了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

  2006年至2007年,贵州乾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找到樊中黔,希望他帮助批准该公司在金阳新区开发的房地产部分项目和一块土地的容积率。事后,这名负责人送给樊中黔10万元人民币和价值4.5万元的5根金条。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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