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0 16:45:00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为发年终奖修订法规
岁末之际,年终奖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有人欢喜有人忧。然而,对员工而言,年终奖不仅是对其一年辛勤工作的肯定,更蕴含了一份人文关怀于其中。最近,智联招聘网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一成多的受访者被排除在“年终奖”的门槛之外。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建议,可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来规定企业必须发放年终奖。
今年1月,智联招聘网发布针对企业年终奖的特别调查称,截至调查报告出炉,有13.9%的受访者表示“没拿到,估计也没有”年终奖。
这项由智联招聘网主办的为期三周的调查中,共有6000余名职场人士参与,调查结果显示,16.6%的受访者表示已经拿到了年终奖,69.5%的受访者表示“还没有拿到,但预计有”,另有13.9%的受访者表示,“没拿到,估计也没有”。
部分企业不发年终奖的问题引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的关注。以农民工身份当选省人大代表的郑小琼介绍说,她2001年中专毕业后从四川南充来到东莞打工,据她了解的情况看,现在年终奖的发放“比较乱”。她介绍说,她的家人都在外面打工,偶尔见到“一部分工厂不发年终奖”。“这伤害了劳动者的心灵”,郑小琼表示,“两会”结束后,她将就企业年终奖的发放问题展开专门调查,“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
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列玉介绍说,《劳动法》中并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发年终奖。因此,是否发奖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内部规章以及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约定,“比方说,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要发年终奖,如果有约定,企业就应该发,如果没有约定,企业没有强制发放的义务”。
“很多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中都有年底‘双薪’或年底发放150%薪水的规定。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讲,年底一般应该发点年终奖。”朱列玉建议,对于企业不发年终奖的问题,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法规来解决,“比如,在地方性的条例中强制规定年底‘双薪’或者发150%的薪水,这样也合乎人情”。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余颖 尹安学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