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起施行 群租将被封杀

2011-01-31 15:45:00    作者: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中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群租现象在我们的周围早已司空见惯,多个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担的租金就越少,这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近几年里,一直是那些暂时没有住房且低收入者们无奈的居住方式。该《办法》一出,很多打工族开始叫苦不迭,而也有很多人对此连声叫好。

  “看见这条新规,我觉得自己将变成最大的受害者。”从河北来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说。两年前,因为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六位“外来妹”一起开始了“群租”生活,七个人挤在一个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里,除了各自的那一张床铺外,房内能够回旋的余地十分有限,“虽然住得有点儿‘憋屈’,但我们每人每月租金才130元,水电暖费也全由房东负责,自己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随着工作的不断调换,魏秀敏搬了好几次家,现在她住在客厅里,原来,房东为了多挣钱,就把客厅的一半面积又隔了一个小屋来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这个小屋每月收我200元,虽然面积小点,但也算有自己的独立空间。”魏秀敏对自己现住的这个“独立空间”很是满意,可当她听到以后不让群租了的消息时,一下发了愁:“不让群租了?那我们以后可住哪儿啊。”

  魏秀敏的话代表着很多“蚁族”的心声,他们工资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销却不少,所以只能选择群租。采访中,许多租房者在听到这一《办法》的时候都显得较为慌张,因为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艰难。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个床位或每间房屋的租金之和要远远高于整套房屋的出租价格,便开始按照床位或单间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变房屋结构,使空间利用率达到最大。近日,记者在附中东巷学苑楼内走访时就看到,一户三室一厅的房子硬是被房东改造成了“五室一厅”,这套房子是按床铺的形式对外出租,每张床每月180元,两个大一点的卧室分别住着三个人,一个小卧室里住两个,为了牟取暴利,房东又用木板将客厅隔了两个独立的单人小房间出来,这样算下来,总共住10个人,那么房东每月就有将近2000元的收入。而记者在屋内看到,家居设施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如此普通的一套三室一厅,如果要按正常出租的话,是不可能有这么高收益的。

  除了房屋所有者外,一些精明的租房者也从中看到了商机,纷纷当起了“二房东”,他们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经过苦心“谋划”后出租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例如卧室隔断、客厅重建、添设阁楼等,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有一位“二房东”因发现租客几乎都不做饭时,竟干脆把厨房也腾了出来,只摆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便以每月1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

  而他们发布信息都是通过网络的形式,只要手里有房且会上互联网就能把信息发出去,无需任何成本费。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职业“二房东”,而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钱不管经营,给群租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潜在危险,该《办法》的出台有力地给了这些人“当头一棒”。

刘宝才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