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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法今起施行:禁群租行为 价格垄断可举报

2011-02-01 07:18:00    作者:史晓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禁止房屋分割出租……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禁止房屋分割出租……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针对制作、兜售、使用假发票比较严重的现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新情况增加规定,明确要求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办法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同时,办法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

  禁止房屋分割出租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规范证券期货信息传播

  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2月1日起施行,分别对报刊单位责任、新闻采编人员责任、证券监督部门责任、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任等四方面予以规定。

  规定明确,审慎报道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和市场稳定运行的新闻题材。涉及证券期货行业重要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重要信息,须事先向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核实;涉及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重要新闻信息应向所涉对象事先核实。记者报道证券期货市场新闻事件应尽量进行全面采访,并对信息源多渠道核实,信息来源应相互印证、真实可靠。严禁依据道听途说制造或编造新闻,不得凭借猜测想象炮制或歪曲新闻事实,避免误导性陈述。

  规定强调,报刊转载证券期货新闻信息必须事先核实,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准确后方可转载;不得转载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不得摘转内部资料或非法出版物上的内容;不得随意转载境外媒体信息。根据新规,证券期货类报刊和开设证券期货专刊、专版的报刊要建立健全从事证券期货新闻采编人员的岗位规范,配备专业财经采编力量。

  加大价格垄断行为打击力度

  为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培育市场竞争文化,促使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2月1日起实施。

  《反价格垄断规定》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商品转售价格和限定商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在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费用等六类价格垄断行为。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采取询问、查封、扣押、查询银行账户等调查措施。

  审计署可封存有关资料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可采取封存措施:正在或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正在或可能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

  根据这一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可采取封存措施,但应遵循合法、谨慎原则,不得滥用封存权。审计机关采取封存措施,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封存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作者:史晓芳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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