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9 14:51:00 作者: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2月9日电 住建部今日发出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一、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二、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三、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当年缴存 |
0.36 |
0.40 |
上年结转 |
2.25 |
2.6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3.75 |
4.00 |
五年以上 |
4.30 |
4.50 |
三、试点项目贷款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
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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