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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要求9年未上班照领工资者15日内回单位

2011-02-13 06:50:00    作者:   来源:北京日报  

  江进祥向记者展示福建省龙岩市人事局在2003年开具的干部调配介绍信。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摄

  龙岩建设局对“9年没上班工资照发”事件作出处理决定

  要求“最牛公务员”15天内回单位上班

  2月12日晚,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对此前网络曝出的“最牛公务员9年没上班工资照发”作出了正式处理决定:一是继续做好江进祥同志的思想工作,促其转化,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二是市城建监察支队于2月12日在《闽西日报》上发布公告,通知江进祥按期回单位上班。若逾期(超过15天)仍不回单位上班,将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处理;三是市城建监察支队将以此为鉴,从这件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干部人事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处理决定内容详情】

  人事局:因违纪调入城建监察支队

  龙岩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晓华说,经调查核实,2002年4月28日,江进祥身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秘书科科长,在担任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秘书处信访组工作人员期间,违反大会纪律,未经大会秘书处同意,佩戴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向参加大会的人大代表散发个人材料,在代表中造成严重影响,其行为构成违纪。

  黄晓华告诉记者,会议期间,有45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提交了建议案,要求严肃查处江进祥违纪行为,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2002年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江进祥做出停职检查决定。决定做出后,江进祥在停职检查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了机关工作纪律。

  2003年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给予江进祥行政撤销科级职级的处分。江进祥不服提出申诉;200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江进祥的申诉进行了复核,决定维持行政撤销科级职级处分的决定。

  黄晓华说,2003年10月,经组织出面协调,江进祥调到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

  龙岩市建设局局长郑立信说,2003年10月,江进祥调至城建监察支队后,存在发放基本工资现象。支队一直没有办法联系上江进祥本人,只能通过他的妻子电话联系要求转告江进祥到支队上班。江进祥的妻子说江进祥身体不好、无法上班,并提出家庭困难等理由。

  郑立信说,支队考虑到江进祥对人大常委会处理意见不服,还在不断申诉,另一方面家庭比较困难,从以人为本、缓和矛盾角度出发,还是发放基本工资。

  江进祥:我遭受了不公正待遇

  江进祥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网上发布的“最牛公务员9年没上班工资照发”属实。这些年来,江进祥工资卡上每月都有钱款打入,通过参公考试之前每月工资收入是1200元,2008年通过考试后,每月收入在2700元左右。

  江进祥今年55岁,在被调至市城建监察支队之前,他是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秘书科科长。他说:“我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秘书科科长期间,因为检举揭发市政工程地下涵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遭到打击报复。”

  江进祥说,1999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中心城市时,发现市政工程地下涵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后,江进祥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一问题;2002年4月,在龙岩市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江进祥以《谁来查处这一豆腐渣工程——关于龙岩市中心城市视察发现的问题查处的建议》为题向代表写信。

  江进祥告诉记者,2002年5月,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对江进祥停职检查;2003年9月,有关部门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为江进祥办理了调离手续,他从未到城建监察支队报到,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知其到支队上班;直到2008年5月,龙岩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专门行文通知其参加参公培训和考试时,江进祥才知道自己被调到城建监察支队。

  江进祥说,2002年5月被停职检查至今,他没去上过一天班。他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这些年来一直要求复查,恢复其在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本报综合报道)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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