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响水万人出逃”事件追踪:暴露地方发展问题

2011-02-13 15:10:00    作者:李云路 王骏勇 朱旭东   来源:新华网  

2月10日凌晨2时,有人传言,江苏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有化工厂发生毒气外溢,面临爆炸,导致一些镇区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恐慌情绪,纷纷逃往县城。响水县常务副县长许德智说,县里每年至少召开3次以上全县所有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每月召开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2月10日凌晨2时,有人传言,江苏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有化工厂发生毒气外溢,面临爆炸,导致一些镇区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恐慌情绪,纷纷逃往县城。在逃离过程中由于拥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4人死亡。

  响水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周厚良表示,当日加入出逃大军的人涉及陈家港镇等4个乡镇的30多个行政村,超过一万人。

  记者获悉,当地政府已于当日6时左右澄清,爆炸传言为谣言。并通过手机短信、政府网站、电台电视台等方式告知群众。目前,出逃群众都已回到家中,响水公安机关已经锁定传言第一发布者。

  谣言只是引子,恐慌背后有原委。观察人士表示,引进化工企业确实能够发展当地经济和解决就业,但更要注意平衡好发展经济和百姓安居乐业两者之间的关系。此次响水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追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对本社记者表示,响水事件反映了当地居民对园区的化工企业能否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缺乏信任、对政府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也缺乏信任。

  发生爆炸谣言的陈家港化工园是江苏省级化工园,2002年投入使用,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设有化工生产区、生活服务区、污水处理区、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四大功能区。园区内分布40多个化工厂,主要从事医药、农药、生物化工制品、石油化工等。

  园区周边群众普遍反映,平时也能闻到一些刺鼻的气味,有时甚至“连窗户都不敢开”。记者赴园区采访时,明显闻到多种异味,尤以酸臭味最重。

  可以想象,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再加上各地发生的化工企业爆炸、泄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当地居民难无恐慌心理。

  记者了解到,恐慌更来自近几年园区发生的2起事故。2007年11月27日,园区内的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官方通报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2010年11月23日,园区内的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导致处于下风向的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30多名员工中毒。

  响水县安监局副局长周克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谣传此次泄漏的毒气是氯气。按规定,氯气产品的企业建筑防火的安全标准是50米,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是500至1000米。陈家港化工园处于安全规定的范围之内。

  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村民都表示对与化工企业“共同生存”感到恐慌和厌恶。“化工园区就像身边的一颗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爆炸,整天心悬在半空中。”

  “化工厂的存在的确为响水经济作出了很大贡献,路、房子都比以前要好不知道多少倍,既然经济硬件上去了,相应软件能不能更上一层呢?听过民众的心声吗?”天涯论坛的网友TNTOUR说。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笪素林表示,任何化工项目本身都存在隐患,因此在引进之初,政府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消除民众恐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应该采取严厉处罚行使好政府的监管职能,取信于民;重大危机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把真相公开。

  记者了解到,2007年爆炸事故发生后,响水县对化工园区确实也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办法,制订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安监、环保等部门对园区化工企业进行24小时巡查;督促企业对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全部加装自动控制、自动泄压系统等。

  响水县常务副县长许德智说,县里每年至少召开3次以上全县所有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每月召开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这些措施是必须的,但仍是远远不够的。”燕继荣说,就响水事件而言,化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行业的管理标准、当地政府对其安全生产的监测标准等,必须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政府应该想一想,是否真正做到了。

  许德智也坦承,此次事件给县政府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在严格监管园区内化工厂安全的前提下,对老百姓的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也要进行普及,并建立一个能够让正确信息快速传达的沟通渠道。

  据介绍,出逃过程中也有人拨打110核实是否真的有毒气泄漏事故,而当110核实确认没有泄漏事故欲通知报警人时,已经打不通电话。

  燕继荣说,政府和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让老百姓相信政府追求的是公共权益和人民福祉,真正做到经济发展以人为本,这才是此事给予我们最深切的提醒。

  江苏响水县在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市交汇处,东临黄海。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强县之一。(记者李云路 王骏勇 朱旭东)

刘宝才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